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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西安检察 2022-06-19


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上级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工作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守初心、担使命”,持之以恒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25人,同比上升87.12%。不捕545人,同比上升114.57%,不捕率26.33%,同比增加2.57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2830人,同比上升79.91%。决定不起诉366人,同比上升136.13%,不起诉率为11.45%,同比增加2.48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882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0.34%。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1710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542人,占提出数的90.20%,同比增加13.2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1602人,占提出数的93.7%,同比增加18.4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116件,同比上升93.33%,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90件,占监督数的77.59%,同比增加22.59个百分点。


2. 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97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42人,同比分别上升142.50%、下降38.24%。


3.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59件次,同比上升97.84%,已纠正364件次,纠正率为79.30%,同比增加5.16个百分点。  


4. 刑事抗诉。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1件,同比上升175%,法院同期审结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件,占审结总数的66.67%,同比增加16.67个百分点。


5.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件次,同比下降78.57%。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非监外执行)提出纠正33件,同比上升50%;同期已纠正23件,占提出数的69.70%,同比减少48.48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人,同比下降73.08%;同期已纠正9件(含上期积存),同比增加40.11个百分点。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4人。


二、民事行政检察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4件,同比上升90.8%。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4件,法院同期审结3件,共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3件,占审结数的100%;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6件,同比上升18.18%。法院同期采纳22件,占提出数的84.62%,同比增加2.8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8件,同比上升143.75%。法院同期采纳38件,占提出数的48.72%,同比减少29.41个百分点。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


(五)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2件,同比上升72.22%。法院同期采纳57件,占同期提出数的91.94%,同比增加39.16个百分点。


三、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9件,同比上升120.61%。其中,民事类立案4件,行政类立案285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308件,同比上升152.46%。其中,发出民事公告9件,占2.92%;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99件,占97.08%。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2件,全部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件,判决支持1件。


四、未成年人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4人,同比上升236.84%;不捕31人,不捕率为32.63%,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6.3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86人,同比上升405.88%。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2人,同比上升110%;不起诉9人,不起诉率17.65%,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6.2个百分点。审结时附条件不起诉7人,同比上升133%,占同期审结人数的7%。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53人,同比上升103.85%。


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访谈等形式开展特殊预防3次,开展社会调查75次,开展法治巡讲13次,受众人数8600余人;开展法治讲座22次,受众人数8800余人,组织现场法律咨询6次。


五、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62件,均为首次信访,同比上升3.80%。受理刑事赔偿申请4件,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4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43件,同比上升43.33%,实际救助人数26人,同比上升766.67%。


六、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27人、起诉47人,同比分别下降10%、上升14.63%。对6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5.6万元。


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55件,同比上升56.57%,占总数的50.32%,同比减少30.82个百分点。


七、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2人,同比下降66.67%,起诉2人,同比下降77.78%。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八、入额院领导办案、列席审委会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707件,同比上升89.54%。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127件,占17.96%,同比减少5.9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580件,占82.04%,同比增加5.9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454件,占64.21%;民事、行政检察类37件,占5.23%;公益诉讼检察类211件,占29.84%;其他类5件,占0.71%。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8人次,同比持平。其中检察长列席3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7.50%;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62.50%。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案管办

编辑丨陈雨田

校对丨黄熹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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