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二)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进
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
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
一大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
被检察官们一一攻克
努力实现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
第一期回顾
4月14日14时许,临潼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龙国强和科室干警在赶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现场的途中,偶遇到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非机动车被一辆越野车撞到在地,事故车辆横在马路中间,肇事者被吓得不知所措,过往车辆繁多,十分危险。
龙国强见状,立即停车查看事故现场,了解被撞的大哥伤情如何,指导肇事司机保护好现场,在车辆后设立三角警示架,避免发生二次事故,等待交警到达现场。同时安排将伤者送往最近的医院进行治疗,并联系伤者家属,垫付医疗费,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家属赶到医院后拉着龙国强的手激动地说:“太谢谢你们检察官了,把我父亲送到医院第一时间救治,你们真是人民群众的好干部”。
面对家属的感谢,龙国强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安顿好伤者后,他又匆匆驾车赶往了会场。
在“五一”假期期间,蓝田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出行时发现,辋川镇至红门寺路段公路路基多处塌陷、路面空悬、没有警示标志,该干警随同家人立即搬放石块放置危险路段以作警示。
该路段属于山路,路面较窄,多处不足两车道宽,在会车和夜间行车时,毁损路段极易造成生命、财产安全事故。收假后,该干警向职能部门打电话告知险情,要求立即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随后,研究并制发了《检察建议书》送达职能部门,要求及时修复毁损路段;同时针对今年雨水较多、夏季汛期即将来临和蓝田县山路较多的情形,建议职能部门建立“暴雨、洪涝灾害等突发事件毁损公路的应急预案”及“道路巡查机制”。
该院将继续跟踪、监督职能部门对该路段的修复及建章立制情况,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实落到实处。
发挥检察职能 做好文化遗址保护
近日,长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联合该院派驻沣东检察室,对位于西安市长安区斗门街办太平村的陕西第一个超大规模客省庄二期文化遗址(同时又是陕西最大规模夏商时期遗址“太平遗址”)考古工地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实地检查了考古发掘现场,对工地的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防火防盗设施建设情况,安全巡查情况,考古工地人员安全保障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就检查情况反馈给沣东文物局相关负责人。
检察机关对加强考古工地安全管理提出了检察建议。下一步,长安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继续与文物部门配合,针对文物保护,古文化遗址周边安全等方面,加大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切实保护好长安区文化遗产。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丨信雨(实习)
校对丨黄熹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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