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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毒品犯罪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2021年6月3日上午,被告人徐某某贩卖毒品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作为国家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徐某某于2020年8月初联系一云南籍男子购买冰毒,同年8月4日,徐某某将人民币3万元毒资转入指定的支付宝账号后,该云南籍男子将毒品通过快递发往我市某辖区。
同年8月9日,被告人徐某某在我市辖区某小区收取藏有冰毒的包裹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其收取的包裹内查获白色晶状物6包。经鉴定,被查获的物品为冰毒,净重298.73克。另查明,被告人徐某某还曾于2020年7月下旬以人民币1.7万元的价格,从该云南上家处购买过150克冰毒,后多次贩卖给下家王某某,从中获利人民币4.7万元。
庭审中,张民生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并围绕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定罪量刑的相关证据,提出了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的量刑建议,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合议庭采纳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徐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万元。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第二检察部
编辑丨信雨(实习)
校对丨黄熹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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