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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的公告

西安检察 2022-06-19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开展以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自查自纠、组织查处和顽瘴痼疾整治,扎实完成28项工作。现将本院查纠整改环节整治成果予以公布,请广大群众监督。


自查自纠情况


01


开展谈心谈话情况


先后开展2轮谈心谈话,在人员范围上强调“五必谈”、做到全覆盖,在谈话内容上强调“六重点”、做到更深入,全院参加谈心谈话248人。


02


开展个人自查情况


组织全体干警对干警本人及其配偶、干警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等情况开展全面深入自查,先后组织2轮填报自查事项报告。


03


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



制发《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党组和机关25个党支部对照6项规定内容,认真组织专题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和撰写检查材料,5月19日,市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省指导组和市教整办派员列席指导。各支部均按照时间节点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


04


加强核查并兑现从宽政策情况


组织全体干警学习《陕西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出台《从宽从严处置流程》,对主动说明问题的干警全面兑现从宽政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从宽处理干警9件9人。


组织查处情况


01


举报线索核查情况


共受理交办线索144条,查结140条,其余正在核查中。


02


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情况


及时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倒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倒查涉黑案件,未发现应当移交未移交保护伞线索情形。


03


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情况


研究制定《关于对重点案件开展集中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组成3个重点案件评查小组,针对2018年以来容易滋生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特定范围案件开展评查,发现办案瑕疵案件3件,已全部整改到位。


04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情况


全面清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总体台账,自查出2018年以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3件,逐案落实“三包一保”措施,确定承办单位,明确包案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制定化解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时限,通过导入程序、司法救助、依法终结等方法实施化解,目前23件涉诉案件已全部办结。对清查发现的1件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05


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情况


制定《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及监狱等3个法律监督专项检查组,排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案件,发现问题33个。针对发现问题,积极推动整改,共发出纠违通知书和检察建议21份。


06


智能化数据排查情况


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核查,未发现在办案中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问题。与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法院、司法局等单位核查干警本人及其家属相关信息,涉及从事经营活动38人,认定违规1人,已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理。


07


队伍建设巡查情


市第二巡查组对市检察院政法队伍建设进行了专项巡查,市院根据巡查组反馈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提出49项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积极抓好落实。


顽瘴痼疾整治情况


01


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情况


印发《应知应会手册》,引导干警养成“逢过问必记录”“过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下发2018年以来两级院违反“三个规定”警示教育材料,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2019年以来违反“三个规定”案件2件2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人,第四种形态处理1人;通报2021年全市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3次;制发《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细化记录、报告、查处等工作。


02


整治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情况


组织思想发动,端正工作态度,通过谈心谈话和填报《自查报告表》,排查出涉及干警及家属从事经营活动38人次,参股借贷7人次,通过与市场监管局、市法院等部门核查,甄别认定5个问题,对涉及的5名干警按照“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理,对其余不违规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03


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情况


排查199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市院及沙坡院监督“减假暂”案件,发现监狱提请材料不规范等瑕疵案件2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检察建议书6件,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


04


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情况


排查2018年以来受理的各类控告申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重点刑事案件,未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情况。


05


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情况


排查2018年以来退休干部、离职人员从事律师职业情况,排查出退休干部、离职人员中从事律师职业4人,经核查,未发现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情况。


特此公告。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9日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西安市检察院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丨信雨(实习)

校对丨黄熹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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