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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被授予“西安市节约型机关”称号
喜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被西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西安市财政局表彰为西安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首批验收合格单位,被授予“西安市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政机关要过紧日子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想方设法降低行政成本,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采取九项具体措施,坚决贯彻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思想。下一步将继续巩固深化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成果:一是坚决把“过紧日子思想”贯穿于检务保障工作始终,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二是努力提高服务保障管理水平,力求在节俭中讲求效能,在保证效能中实现节约;三是引导干警树牢节约理念,养成节俭习惯,让“过紧日子”深入人心、融入血液。四是组织开展一系列节约实践活动,让节约工作多样化、常态化。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检务保障部
编辑丨信雨(实习)
校对丨黄熹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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