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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上门记
司法救助
上门记
你们又来给他发放救助金了
这怕已经是第五个年头了
村干部热情地说道
救
助
周至检察
2017年的一天,刘某某的母亲被患有精神病的父亲伤害致死,后父亲被强制医疗,经省、市、县委政法委核准,决定对刘某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给予救助金10万元。
刘某某失去母亲的同时父亲也将长期不在身边,为保障刘某某在未来几年顺利完成学业,实现救助效果最优化,县委政法委决定在其监管下,将该笔救助金由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分期发放给刘某某,期限为十年,每期领取一万元,如有特殊情况,经审批后可多领。
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每年在县委政法委、镇、村相关人员见证下,为刘某某发放救助金一万元,并定期回访,关注其生活、学习情况,帮助其走出思想阴霾,迈上健康成长的道路。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周至检察
编辑丨高博
校对丨冯文英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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