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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办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技术培训班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高检院印发的《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通知》要求,2月18日,市院检察技术部举办了全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技术培训班,参与“同录”的检察技术人员和其他检察辅助人员约80人参加了培训。
技术部张骞主任强调了此次培训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学员认真学习,积极提问,通过参加培训提高自己的同录技能,为3月1日正式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签署具结书环节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打好基础。
技术部叶智泉同志对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通知》、《关于认真抓好<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进行解读,详细讲解了统一业务系统开展“同录”工作流程。
技术部高辉同志对便携式同录设备的使用及维护进行了讲解。
通过此次培训,提升了全市两级院“同录”人员的工作技能,为及时、规范开展“同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检察技术部将通过督导、检查、通报等形式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同录”工作的开展,发挥好检察技术对检察业务的辅助作用,为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贡献技术力量。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检察技术部
编辑丨高博
校对丨冯文英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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