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讼诉守护美好生活,西安检察机关在行动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今年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着眼于百姓生活,不断强化民生检察监督措施,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环境治理等人民群众迫切关注的民生问题。近日,西安市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又有了新动态。
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辖区内公园南路北口某小区北侧存在违规存放液化石油气的线索,由第四检察部干警联合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公安干警、辖区街道办工作人员对违法存放点进行现场调查,发现屋内违规存放液化气重瓶40余个、液化气空瓶10余个。房屋内未张贴相关证件且当事人也未能出具《燃气经营许可证》,不具备经营燃气资质,存在安全隐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危险。
根据调查结果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区城管局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履职,加大对市场上流通的不合规液化石油气的监管,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下一步,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持续对专项活动深入探索,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燃气安全。
碑林区检察院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责时发现,辖区内有少数楼宇电梯存在已过检验日期、使用说明未张贴等安全隐患问题。对此,碑林区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对电梯使用单位的监管,及时消除隐患,依法公示信息。
下一步,碑林区检察院将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一起开展对商超综合体和老旧小区电梯的联合检查工作,加强公益诉讼监督,为守护好“电梯安全”等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3月9日,高陵区检察院与区安委会共同对区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消防、文化体育、水务等部门,在企业、经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履行生产经营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中,检查人员对行政机关安全监管职责情况进行了解,对监管资料进行查阅;同时对行业主管部门综合安全监管疏漏和监管资料不全面问题进行了指导,要求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增强企业及经营商户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保障企业、经营商户依法安全生产经营。
下一步,西安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保持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协作,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共同推进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工作,为建设“高品质”西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新城检察、碑林检察、高陵检察
编辑丨高博
校对丨冯文英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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