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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节水意识、保护生态环境,西安检察在行动

西安检察 2022-06-19

2022.3.22—3.28

中国


2022年3月22日是第三十届“世界水日”,2022年3月22日至28日是第三十五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2022年“世界水日”主题为“珍惜地下水,珍视隐藏的资源”。我国今年的“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主题为“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




让节约用水意识在机关蔚然成风


2017年5月,市检察院专职成立了“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督促指导市院机关建立健全各项节水工作制度,制定节水工作目标、制定节约用水制度,指定节水工作管理、操作人员。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宣传,在院办公楼大厅LED显示屏播放节水宣传标语、警示语,在餐厅设立永久性节水宣传栏,在水房、卫生间、厨房、洗碗池张贴节约用水标签,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制定和完善各项节水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制约和激励机制,以制度约束用水行为。将节能减排工作列入院年终考核内容,通过考核讲评,不断增强全体检察干警节能减排意识,在市院机关形成了“节约用水,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在全院干警中树立“节水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干警的节水意识明显提高,取得了良好效果。



市检察院积极落实各项节水措施,改进和增设节水设备,做到了制度落实和设施设备改进的有机结合。通过更换分项计量水表、安装使用国家标准的节水型水龙头、节水型冲便器,使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节水管理中加强用水管线的日常巡查工作,杜绝了长流水现象,大大减少了用水量。



通过系统的节能创建活动,全面提升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管理水平,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和2019年,市检察院被表彰为“西安市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2020年12月被国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表彰为“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21年3月份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表彰为2020年度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2021年8月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称号”。


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切实保护水资源


近年来,西安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秦岭保护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指示和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秦岭、黄河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发挥职能保护好西安生态环境。制定出台了《全市检察机关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西安市检察机关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等,明确党组书记、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探索检察长+河湖长机制,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



市检察院先后与市河湖长办、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秦保局分别会签了在河道安全和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席会议、公开听证等方式,与环保、资源规划、水务、秦保等行政机关共同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重大问题研判等工作机制,确保形成保护共识与合力。



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保护湿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监督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尤其是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中,通过与水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检查督察,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污染水域面积4058.2亩。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受到市河长办的高度肯定,全市两级院15名干警被市河长制湖长制领导小组表彰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先进个人。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检务保障部、第八检察部

编辑丨高博

校对丨冯文英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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