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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 新闻发布会

西安检察 2023-02-27


2022年5月31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召开 2020-2021年西安市未检工作情况通报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发布会,将2020-2021年西安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本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发布会由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案件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王庆红主持,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柏超、市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张艳娟参会,新华社、人民网、法治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西部法制报、西安日报等媒体出席发布会。


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庆红主持新闻发布会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柏超介绍

2020-2021年西安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西安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落实西安市委、市人大、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不断提升政治站位,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双向保护”“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理念,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与时代同频共振,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柏超从五个方面介绍了2020-2021年西安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01

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


一是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2020年至2021年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440人,提起公诉460人,持续严厉打击、从严惩处。二是积极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体系。2020年至2021年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共127次,提供心理疏导、心理测评488次,对95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共计96.7万元。三是大力推进“一站式”办案中心建设。为避免和减少给性侵案件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要求,西安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建成9处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精准帮教

02


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一是坚持宽严相济,公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2020年至2021年共批准逮捕465人,提起公诉419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2020年至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308人、不起诉108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为39.84%和20.49%,为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预留通道。二是合理提升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率。准确把握附条件不起诉的意义和价值,2020年和2021年,检察机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人数分别为51人、102人,2021年同比增长100%。检察机关通过社会支持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教,效果良好。临潼区院办理的多名学生聚众斗殴案,经考察帮教,八人均考上大学,该案入选全省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三是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推动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全覆盖,2020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落实法律援助375人次,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686人次、合适成年人到场 571人次,提供亲情会见557次,犯罪记录封存122件次。


03

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


全市检察机关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一体化履职,加强综合性司法保护,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监督等案件30余件,办理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案件5件,为20余名监护缺失、监护不当儿童落实监护到位、提升监护效果。碑林区院办理全省首例支持未成年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案,5名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物质和精神损失5万余元。灞桥区院、雁塔区院在履职中发现校园及周边存在安全隐患,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正确履职,推动解决校园及周边设施安全问题。新城区院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中发现某应用程序存在诱发犯罪风险内容,经调查核实后向该平台运营公司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创造安全的青少年网络环境,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04


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一是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与西安市行政部门会签《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遭受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责任,形成保护合力。二是积极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西安市检察机关深入宣传、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西安市院先后收到某医院小儿妇科在接诊过程中报告的幼儿疑似被性侵线索26条,均及时跟进对接,协调当事人报案,督促公安机关立案,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到实处。未央区院设计制作强制报告制度“小红书”向公众发放,临潼区院在微信小程序平台开发设置“一号检察建议”专题版块,接收侵害未成年人举报线索等。三是帮助改善未成年人家庭环境。西安市检察机关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家庭教育不当、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教育指导令130余份。与妇联、关工委联合在市妇儿活动中心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实践中心”,围绕法治教育、家风教育、亲子沟通教育设置近20门课程,持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05

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发文建立健全关于“法治进校园”、检察机关派设“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创设“双校长”机制,“法治副校长”“心理副校长”同步聘任,为孩子们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发展双驾护航。全市共304名检察官担任394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其中134所学校实现“双校长”,每年开展法治讲座和心理健康讲座500余场,参与学生、教师、家长等10余万人。与法院、公安、依法治市办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相继建成长安区院、未央区院、雁塔区院3处较大规模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占地面积分别为361平方米、839平方米、350平方米,每年累计接待师生1万余名,并通过直播、线上参观等形式,为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持续提供平台和载体。我市选送的校园欺凌主题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未成年人法治节目《守护明天》第五季,并作为首集在央视播放。二是关注特殊群体,坚持普法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坚持做好特殊儿童群体法治教育,在盲哑学校、工读学校、儿童村等特殊教育和特殊群体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因地制宜、因人制宜设置授课内容,普法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前往盲哑学校开展法治讲座的视频《摸一下检徽是什么形状的》被《检察日报》抖音号收录发布。三是抓住关键节点,切实做好主题宣传。在“六一”、宪法日的关键节点,在学校、法治教育基地举办多场“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主题检察开放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活动展示、法治剧表演、观摩庭审等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和家长代表等社会各界展示检察机关参与道德教育、党史和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践成果,让孩子们感受不一样的法治教育体验。


市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张艳娟公布

西安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有关情况


市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张艳娟对西安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有关情况进行了公布。对西安市检察院“长安花”未检工作室团队名称、团队寓意和logo寓意做了详细说明。


西安古称“长安”,取长治久安之意,唐代诗人孟郊诗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中的“长安花”即指西安市市花石榴花,“长安花”寓意生活圆满幸福、家庭和谐稳定、人人健康平安,这正是西安未检对每一个孩子的美好期许,我们将全力以赴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平安、健康成长。


西安市检察院“长安花”未检工作室Logo


Logo大手拉小手组成一个石榴形状,直观地展示了“长安花”的外观,同时又形成“怀抱”形状,寓意拥抱、爱和呵护,代表着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强有力、全方位的温暖保护,也代表着检察机关与其他机构联手共建,携手护航,共同构建“六位一体”保护网络。怀抱中两个活波可爱跳跃的孩童,代表着在呵护下无忧无虑、快乐成长的未成年人。西安未检将继续立足职能,开拓创新,锲而不舍,守护明天,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西安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认真贯彻市委、市人大的要求和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门化的部署,深化法律监督,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双向保护”“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理念,积极探索,能动履职,助力完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在服务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推动我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现新跨越。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第九检察部编辑丨唐丽丽校对丨王媛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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