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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例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国财国土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西安检察 2023-02-27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占用代征城市道路建设用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其中,快跟着西检君一块来看看吧!


国有财产保护、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

督促整治

占用代征城市道路建设用地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国有财产保护 代征城市道路建设用地 


【要旨】


针对擅自占用代征城市道路建设用地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区域同类问题全面治理、系统治理,切实保护国家利益。


【基本案情】


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某村Q宗地,为原陕西省A学校的代征城市道路建设用地(以下简称代征路),面积4.945亩。2003年,项目建设单位将该代征路移交至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管理。2019年12月,雁塔区某村村民孙某与该村签订案涉地块的租赁合同,期限二十年,年租金3000元。孙某对代征路进行硬化后,隐瞒代征路权属,将案涉地块以年租金62万元的价格租给B大学作为停车场使用,租期两年。2020年5月26日,B大学向孙某账户转入租金及税费719460.4元。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3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西安市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本案线索,交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雁塔区院)办理。雁塔区院于2021年5月10日立案,通过查阅刑事案件卷宗、调取案涉土地地籍资料、现场勘查、无人机拍摄、询问相关人员等多种方式,查明了案涉代征路被非法占用的事实。


2021年6月9日,雁塔区院向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案涉代征路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向B大学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挽回国有资产损失。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到建议后,交由其下属单位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办理,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依据《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对孙某未经许可擅自占用代征路的行为作出责令立即改正、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1年7月10日至23日,孙某先后4次向B大学转账返还租金及税费719460.4元。同年8月30日,缴纳罚款5000元。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依照相关规定同意B大学临时占用该处代征路。为推动雁塔区的代征路监督管理工作,雁塔区院和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先后4次召开座谈会,6次现场查看辖区内30余处代征路现状,发现违规临时建设2处、堆放建筑垃圾1处等非法占用代征路情形。雁塔区院督促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漳浒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依法履职,代征路上的建筑垃圾被及时清理,两处违规临时建设已被拆除。


为推动西安市的代征路监督管理工作,西安市院先后2次与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西安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进行座谈,推动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1年9月印发《关于加强代征路管理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代征路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694处代征路台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并逐一核查,其中614条代征路已竣工并通车使用,其余80处待建代征路的养护管理事项全部移交至各区县城管局管理。


【典型意义】


代征城市道路建设用地一般按照城市规划随建设项目用地一并划拨或出让,并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移交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因城市道路规划与道路建设之间存在较长间隔,相关规划部门、建设部门和实际监管部门因信息不畅等原因容易导致代征路长期被非法占用。本案中,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行政机关依法监管案涉代征路,挽回国有资产损失。同时,通过办理类案,推动行政机关对全市代征路依法规范管理。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丨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丨李嫣
校对丨王媛
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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