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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检察:司法救助温暖群众心田
“医疗费和孩子读书的费用有着落了,我们全家真的很感谢检察院对我们的帮助和关爱,及时解决了我们的困难。”当申请救助人强某拿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时,哽咽地表达着心中的感激之情。
基本案情
申请救助人强某的妻子是一刑事案件的受害者,患有智力残疾,无法对平常事务进行分辨,几经治疗仍不见好转。申请救助人强某也患有多重残疾,无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且二人有一子处于未成年义务教育阶段需要抚养,孩子目前上一年级。
刑事案件被告人无任何赔偿能力,属于检察机关予以司法救助范围。情况如此特殊的家庭,希望通过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多方求证,确认进行司法救助
一起刑事案件让原本就生活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阎良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通过查阅案卷、调查走访,核实了当事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积极为其申报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暖人心
8月26日,阎良区检察院为被害人发放了5万元司法救助金,解决了其家庭的燃眉之急,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了司法温暖和来自社会的关怀。
近年来,阎良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主动服务社会大局,致力于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检察干警加大力度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积极主动深入到乡村、社区调查核实,了解可能需要司法救助群众的家庭情况,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主动告知救助权利,坚持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原则,及时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尽快将司法救助金发放至困难群众手中,让司法救助传递法律的温度。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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