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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莲湖检察:养老诈骗套路多 防范意识需提高

西安检察 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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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养老诈骗套路层出不穷,为更好地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莲湖区检察院推出莲检微课堂,以视频的形式,向大家揭开养老诈骗的“面纱”,让读者轻松学习法律知识,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值得推荐。


近年来

借“养老”为名

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许多老年人

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薄弱

在犯罪嫌疑人的各类骗术

及花言巧语之下

很难保持准确的判断力

为更好地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莲湖区检察院精心推出的

【莲检微课堂】第一讲上线啦!

一起来看看吧!




 




相关法条


接下来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与养老诈骗相关的法条

揭开养老诈骗的“面纱”



01

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2

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0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04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05

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06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一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反诈意识。


二要保护个人信息,守护财产安全。


三要谨慎参加活动,切莫贪图便宜。



针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会强化能动履职,夯实责任落实,依法严厉打击,确保行动成效,切实守护好老年朋友的“钱袋子”。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丨莲湖检察
编辑丨李嫣
校对丨王媛
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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