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案例入选2022年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2年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西安市周至县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督促整治蚰蜒河黑臭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其中,快跟着西检君一块来看看吧!
2022年度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
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
督促整治
蚰蜒河黑臭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农村黑臭水体 跟进监督 诉源治理
【要旨】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行政机关有整改意愿的,可以在法院主持下召开协调会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全面履职修复受损公益。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听证会、走访调查、委托检测等方式,查明行政机关已经依法及时全面履职,受损公益得到有效修复,符合撤诉条件的,可以依法撤回起诉。
【基本案情】
蚰蜒河位于陕西省周至县终南镇,流经多个行政村后最终汇入黄河。终南镇东关村是历史著名的古恒州之地,蚰蜒河东关村段是当地有名的八景之一。多年来,附近村民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蚰蜒河,并在河道及两岸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形成了长约720米、宽约1.5米、面积约780平方米的黑绿色水体,水面漂浮大量塑料废弃物等生活垃圾,并伴有强烈刺鼻气味,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调查和督促履职】
陕西省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周至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蚰蜒河黑臭水体线索,并于2021年7月9日立案调查。周至县检察院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所有检测点位PH值、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五项指标均超出五类水标准5—20倍。周至县检察院通过实地勘查、走访村民、询问行政机关相关人员等方式,发现两岸无污水集中处置设施,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不规范,需从源头进行整治。相关行政机关之间协作配合不畅、治理进展缓慢。
2021年7月19日,周至县检察院向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周至县终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终南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两部门依法及时全面履职,整治涉案黑臭水体。9月9日,终南镇政府书面回复称,蚰蜒河内的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9月18日,周至县生态环境局书面回复称,已将涉案黑臭水体纳入该县农村黑臭水体二期治理工程项目,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后经周至县检察院调查核实发现,涉案河面仍漂浮有大量生活垃圾,水体仍为黑绿色,强烈的刺鼻气味亦存在,黑臭水体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持续存在。
【诉讼过程】
2021年10月15日,按照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要求,周至县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西安铁检院)审查起诉,该院于11月17日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周至县生态环境局、终南镇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诉讼中,周至县检察院、西安铁检院会同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组织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周至县生态环境局、终南镇政府等六个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就责任分工、协同履职、治理模式、治理标准等问题深入沟通,形成了一致意见。会后,周至县生态环境局通过招投标方式,按照“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生态绿化”的原则,委托第三方开展整治。对污水采用“管道收集+泵站提升”模式收集处理,新建污水管道722.4米、污水提升泵1座,将沿河37个排污口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在两岸约2400平方米岸带栽种绿草,绿化修复后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终南镇政府对河底淤泥、河道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向村民进行环保宣传,引导村民将垃圾倾倒至收集站内。
为检验整治成效以及是否符合撤诉条件,西安铁检院组织召开了现场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并邀请环保专家、检测机构工作人员、村民代表、环保方面的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与会人员一致肯定了整治成效,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建议。会后,西安铁检院督促行政机关按照听证意见进行了再整改。西安铁检院还入户走访了村民,村民对整治成效表示满意。经第三方检测,涉案水体治理达标,已不属黑臭水体。西安铁检院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撤回起诉。
【典型意义】
农村黑臭水体是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事关民生福祉。针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顽疾,检察机关就源头治理和水体治理一并监督,秉持诉源治理和持续监督理念,在提起诉讼后,积极组织召开协调会,明确责任分工,促进协同履职,推动行政机关采取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两岸绿地、清理河道淤泥、完善垃圾收运等措施,有效整治了黑臭水体,助力乡村生态振兴。同时,检察机关还采取听证、走访群众等方式,听取多方意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在各方一致认可整改效果后依法撤诉,提升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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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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