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检察机关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推进会暨与跨区划检察机关协作会议
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西安市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推进会暨与跨区划检察机关协作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省院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司法力量助力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互促并进。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柏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文宾出席会议并讲话,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有关领导受邀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中央、最高检、省委、市委和省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使命担当,扛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积极能动履职,加力加快推进,有效解决问题,在检察环节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会议强调,要牢记“国之大者”,进一步明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思路。聚焦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深层次问题和短板弱项,发扬首创精神,结合地域特点和办案实际履职尽责。通过办理涉秦岭高质效案件为牵引,持续推动秦岭保护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变革。积极探索以诉的形式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高层次诉源治理促进更高水平社会治理。
会议要求,要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凝聚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检察力量。持续加强与跨区划检察机关的协作,要搭建范围更广泛、效能更明显、内容更丰富的协作机制,在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作、联合开展专项活动等方面深化配合。要强化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持续推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把已签订的机制落到实处。要主动争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的支持,不断提高服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水平和社会治理水平。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参观了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站、秦岭违建警示教育中心、秦岭保护智慧管控中心、秦岭生态保护研究中心,观看了西安市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片,通报了全市秦岭保护检察工作情况,长安、鄠邑、蓝田院分别交流发言,西安市院与铁检分院签署了跨区划协作意见。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全体干警,西安涉秦岭6个区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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