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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贡献突出,拟获全国表彰!
近日
农业农村部网站公示了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我省这些集体和个人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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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向农业农村部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不接受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意见(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010—59192898010—59192162010—59192865(传真)
邮箱:nyslyc@agri.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100125)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甘肃省)
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灵台县农业农村局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先进工作者,甘肃省)
全国粮食生产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粮食生产者,甘肃省)
来源:农业农村部官网
责任编辑:杨阳
监审:穆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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