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地紧急寻人!涉及一趟列车、核酸采样点、餐馆……
陇南徽县关于紧急寻找风险人员的通告
2022年9月21日上午10时15分,徽县疾控中心收到陇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山东省青岛市协查函,反馈我县王某为9月20日山东省青岛市新冠初筛阳性人员张某某、刘某的密切接触者。经流调核实,密接者王某与山东省青岛市新冠初筛阳性人员张某某、刘某于9月17日共同暴露在Z274次列车。目前,我县已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及时将密接人员王某集中隔离管理,王某19日、20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同时对该密接者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现就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王某于9月17日22时40分,从青海省西宁市乘坐Z274次列车(座位号:18车厢39座)离开西宁火车站。
9月18日05时36分抵达天水火车站,出站期间进行了信息登记及核酸采样,期间停留3小时余,于9时左右出站。出站后步行至天水市麦积区二马路清香园清真牛肉面馆就餐(付款时间:9月18日09时14分09秒),随后,在出租车(车号:甘KT8656)上等待至13时左右。
9月18日13时左右,王某乘出租车(车牌号:甘KT8656)从天水火车站附近驶出前往徽县,中途在麻沿熊北疫情检查站采集核酸、登记信息,停留约两小时左右,于18时左右到达徽县城关镇东关小什字。在县城未逗留,之后换乘营运面包车(车牌号:甘KS3156),返回柳林镇谢坪村家中,再未外出。
9月19日至21日按照柳林镇疫防办要求,居家健康监测3天,柳林镇卫生院分别于19日、20日上门核酸采样两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一直未外出。
9月21日11时接到县疾控中心流调人员电话通知:告知其为密接人员,要求在家中等待县卫健局疫防办安排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后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在以上时段和相关区域与王某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以及王某乘车返徽期间的同乘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徽县疫防办电话:0939-7599159
徽县疾控中心电话:0939-7523193
徽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2022年9月20日21:50,县疾控中心接甘南州迭部县来西人员刘某某电话主动报备,迭部县疾控中心告知本人与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同空间接触,被判定为密接人员。我县已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对密接、密接的密接进行了排查管理,9月20日刘某某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通过流行病学调查,现就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9月20日16:00至16:25在仇池广场做核酸;16:35至16:50在城南建材市场康源物流货运部取货;17:40至18:31在西峪镇小杜加油站对面路路发饭庄就餐。
于9月20日23时转运至西和宾馆集中隔离点,并进行核酸检测。
请以上时段在相关区域有活动轨迹的所有人员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单位进行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因瞒报、漏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7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主动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西和县疫防办电话:
0939-6620921
西和县疾控中心电话:
0939-6621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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