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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批复: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11月23日,银保监会官网公开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的批复》称,已收悉《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申请事项的请示》(包商接管组〔2020〕26号)。经研究,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银保监会同时提出,包商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后续工作,如遇重大情况,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




此前,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认定包商银行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的通知》称,2019年5月24日,央行、银保监会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
在接管期间,经清产核资,确认包商银行已严重资不抵债,无法生存。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认定包商银行已经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该行应对已发行的“2015年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级资本债券”的本金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全额减记,并妥善做好债券减记的后续工作。
随后,包商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拟于11月13日(减记执行日)对已发行的65亿元“2015包行二级债”本金实施全额减记,并对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总计:585639344.13元)不再支付。
随着此次银保监会批复包商银行破产申请,可以看出,包商银行风险处置收尾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包商银行风险处置回顾


2019年5月24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称,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依照有关规定,银保监会决定自2019年5月24日起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央行和银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组建接管组,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自接管开始之日起,接管组全面行使包商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并委托中国建设银行托管包商银行业务。建行组建托管工作组,在接管组指导下,按照托管协议开展工作。接管后,包商银行正常经营,客户业务照常办理,依法保障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
2019年11月,央行发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透露,包商银行接管托管工作进展顺利,第一阶段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工作顺利完成,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工作已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第三阶段市场化改革重组工作正在推进。央行相关人士当时表示,包商银行正常经营,未出现客户挤兑等群体性事件。总体看,果断实施接管发挥了及时“止血”作用,制止了金融违法违规行为,遏制住风险扩散。以收购承接方式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既最大限度保护了客户合法权益,又依法依规打破了刚性兑付,实现对部分机构的激进行为纠偏,进而强化市场纪律,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合理信用分层。
2020年5月23日,在包商银行被接管即将满一年之际,央行发布“延长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管期限的公告”。公告称,实施接管以来,接管组稳步推进包商银行清产核资、改革重组等工作。猜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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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金津

责校:王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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