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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牵手省联社!十条措施为“绿”护航

本社记者王玺 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2023-03-28

农金眼

为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有效解决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短”问题,陕西省林业局与陕西省联社联合出台《绿色金融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日前,《中国农村金融》记者从陕西省联社获悉,为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党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和“双碳”战略部署,陕西省联社与陕西省林业局联合出台《绿色金融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致力于有效解决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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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陕西省林权抵押贷款总额达到36亿元,解决了部分林农、林企的融资需求,但仍然存在林农、林企“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短”等问题。据悉,《十条措施》的出台将有利于到2025年全省林权抵押贷款达到50亿元,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贷款100亿元,助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绿色碳库”建设和生态空间高效能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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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确服务对象方面,《十条措施》指出,将林业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作为重点服务对象,采取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周期、简化贷款手续、提高审批效率等形式,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供简便、高效服务。

在推进林农小额免抵押信用贷款方面,该措施针对林农办理林权抵押贷款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评估费用高等问题,指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农合机构提供林权、公益林补偿收益等林业资产信息,积极配合农合机构开展农户建档评级授信,为符合信用贷款授信条件的农户办理小额信用贷款,农户申请信用贷款时无需通过第三方机构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信用贷款金额最高30万元,在授信期限和额度内随用随还。及时、有效满足林农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支持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等林业产业。

在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方面,《十条措施》明确,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为农合机构提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录。农合机构采取集中授信、整体授信的方式,加大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信贷投放力度。原则上对国家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授信金额最高1000万元,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授信金额最高800万元,市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授信金额最高500万元,县级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授信金额最高200万元,具体用信按照实际增信措施并匹配生产经营周期在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

对于加大国家储备林项目信贷支持,该措施强调,要全力支持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研发“国家储备林金融贷款”产品,探索“国家储备林+”建设模式,配套发展经济林、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每年设立专项信贷额度不低于30亿元。

在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方面,《十条措施》明确支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以林权、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将林权、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收益权作为农户建档评级授信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档评级授信的重要资产类指标,创新“林权抵押+林权收储+森林保险”贷款新模式,拓宽林业企业或林农的担保渠道。

此外,《十条措施》还鼓励探索开展林业碳票(碳排放权)质押贷款,开辟以生态权益为质押的新融资通道,将碳减排量以“碳票”(碳排放权)形式发放给林木所有权人,支持林业“碳票”质押贷款,破解森林生态产品价值难抵押、难变现的问题。

最后,该措施还在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提升林业金融服务水平、构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诚信体系、营造良好林业投资环境等方面设置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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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玺;审校:王峥;审核:王文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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