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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章开始前先介绍一个故事里面的女孩,帕蒂·史密斯1946年的摇滚女诗人、画家、艺术家,也是1970年代朋克音乐的先锋人物之一。更是继詹尼斯·乔普林之后又一位撼动摇滚乐史的伟大白人女性。她的创作深受法国象征主义诗人兰波和魏尔兰,以及艾伦·金斯堡等垮掉派文人的影响,具有浓浓的迷幻色彩。
帕蒂记述的“历史”并不宏大,尽管你也可以从中窥见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躁动的气息,前半部分的感觉就像在读日记中日常生活的碎碎念——细琐,零碎,更明显的感觉是好读。即便你对这对艺术青年的过往全然不知,也很容易从她简单的笔触中进入她的生活。而帕蒂与罗伯特的相遇,既有畅销小说男女主的一见钟情,又有男主解救女主于困厄的英雄救美,还有一丝吃罢霸王餐双双逃单的紧张与刺激,一对艺术家的恋爱“剧情”就此展开。
可如果你以为只是偶像剧似的爱情故事就错了。后面的叙述越发现帕蒂的文字里夹杂着大量的注释,有人名、有书名,文学的、艺术的,古典的、现代的,前至希腊神话,后到鲍勃·迪伦。如果没有这么多的知识储备,读起来甚至有点困难,毕竟随时翻看注释相当影响阅读速度。但帕蒂的引用完全不是为了掉书袋,而像是信手拈来,借用着那些艺术家的名字,也分享着那些名字背后的精神气韵。就像她曾轻描淡写地提及,约翰·列侬和小野洋子就住在他们的街对面,如果不知道列侬两人之于摇滚乐的意义,又如何感受到这份惺惺相惜。更何况,这种艺术家们“臭味相投”的聚居何其令人感慨,一如《艺术家的生涯》里波西米亚人的汇聚。
可帕蒂是什么时候拥有这些知识储备的?别忘了,在她自己的记叙中,早年的她一直是个食不果腹的“小太妹”呢。书中前几部分写得最多的,不就是常常让她发愁的生计问题吗?不过,我也正是读到这里才猛然意识到,她曾拥有的一份工作是在布伦塔诺书店出任出纳;随之又突然想到,就算她和罗伯特穷到会为吃什么样午餐而发生争执时,两个人还坚持“一起”去看艺术展——因为没有足够的钱,只能一个进去看,另一个在门外等着,等对方出来细细地讲解一遍。书里很少说那些艺术展上到底有什么,也从没长篇累牍地写她自己是不是在工作的间隙读了什么书,但看着满纸可以勾勒出几个世纪艺术史的文字,你会惊讶地发现,原来在不知不觉间,她竟“偷学”了这么多东西。
以往人们在说起朋克或摇滚艺术家时,关注的都是他们不修边幅、穷困潦倒的人生,热衷的是他们出格的事迹,八卦的是他们引人注目的政治倾向甚至性取向,好像这些轶事才是津津乐道的资本。可大多数人忽略的是他们张狂举止里的内敛思绪,他们内心中对艺术、对知识的掌握和沉淀才是创作的本源。
不少国内音乐人在奉他们为偶像时表现得异常明显,很多人把自己与他们类比,像他们一样穷困赊账,文上一样的文身,模仿他们的独特癖好,效仿那份张扬与叛逆,可你听过这些音乐人曾聊起帕蒂聊到的浮士德吗?听他们谈论过贝多芬奏鸣曲和重复的三和弦吗?又或者聊起过像走迷宫一样写诗的博尔赫斯吗?不能说没有,但真的少之又少。对于那些愿意聊诗歌、聊艺术的音乐人,我格外珍惜。
帕蒂与罗伯特在纽约时,他们还生活得十分拮据,“闹智齿”的帕蒂被大夫诊断为贫血,“叫我吃红肉、喝黑啤,这也是波德莱尔孤独地拖着病体在布鲁塞尔的冬日里艰难跋涉时所得到的建议”,不过“我比可怜的波德莱尔要足智多谋一些”,“我穿了一件口袋很深的格子呢外衣”。这段读起来简直令人忍俊不禁,头脑中立刻浮现出瘦弱的帕蒂肿着腮帮子、穿着呢外衣的样子——尽管她根本没有足够的钱吃红肉、喝黑啤,竟然也不忘揶揄一下孤独游荡的波德莱尔。
故事里最打动我的地方是罗伯特去世那天。1989年3月9日,帕蒂本以为罗伯特去世时自己会在身边,“但我没有”。那一天,她接到了罗伯特弟弟的电话,得知他的去世,“我坐在那里听着《托斯卡》的咏叹调,膝头摊着一本书”。我不相信《托斯卡》的出现是帕蒂“随机播放”她的任一唱片的结果,普契尼笔下歌剧女演员托斯卡和画家卡瓦拉多西的爱情一定触动了她。当托斯卡得知卡瓦拉多西气绝身亡的消息时,她攀上高耸的城墙纵身跃下,这感觉就像帕蒂得知爱人死讯时写的:“突然间我意识到自己在发抖,我被一种类似兴奋和不断加速的感觉弄得手足无措,就好像,因为我与罗伯特之间的那份亲密,我获准参与他新的冒险,参与他死亡的奇迹一样。”
《只是个孩子》这本书,就是她“参与他新的冒险,参与他死亡的奇迹”的第一个见证吧。话已至此,不妨让我们大胆猜一下,当帕蒂得知罗伯特的死讯时,她听的是《托斯卡》里的哪一段咏叹调?我猜是第二幕的那首:《为艺术,为爱情》。
《只是个孩子》
最后非常隆重的推荐这本书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