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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信用卡五个坑,你中过几枪?

2017-07-05 卡卡说钱

很多新手朋友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经常遇到一些坑,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下这个问题,防止大家再被银行“坑”了。


一、账单分期提前还款仍收手续费


张华曾在几个月前用招商银行信用卡买了一台8900元的数码相机,因为数额较大,一时无法全额还款。她向银行申请账单分6期还款,计算下来,每期还款1523元,其中每期手续费53.8元。3个月后,当他把剩余的钱全部还上。结果,她发现仍要还剩余3期的手续费161.4元(53.8元*3),还要外加20元的提前还款手续费


信用卡账单分期后,决定提前还款时,如果是按月缴纳,需要把剩余月份的手续费都补齐;如果是一次性缴付手续费,也不会因为提前还款而将手续费返还。也就是说,在客户申请分期付款完成后,无论如何,这些手续费都必须承担。另外,一些银行还要加收“坑爹”的提前还款手续费。


办理账单分期之前,应将提前还款等事宜咨询清楚,避免申请期限不合理,多缴手续费。目前也有银行规定,提前还清账单分期付款余额,剩余的月份不需要继续缴纳手续费。


二、最低还款全额利息照收


大额的消费,一时无法全额还款,无奈选择最低还款额还款(一般为总欠款的10%),这样可防止不良记录产生。但算利息时发现,利息是从消费的那天就开始算了,没有免息期,并且全额计息,已还款的部分在全部额度未还清之前,仍算计息基数。以透支1万元计算,虽然已经还了9900元,算利息时还是按1万元算,而且利息还是“利滚利”。


不过,目前已有部分银行取消了此“霸王条款”,只对未还款部分计收利息。


想法很美好,现实很骨感。在决定以最低还款额还款之前,还是要把情况搞清楚了。


三、分期付款难捡便宜


目前各家银行都和商家推出了信用卡分期付款业务,让持卡人用信用卡在商场购物后,与银行约定分为多少次还清透支金额,银行在约定还款期内不收透支利息,这看上去很美。


银行并不是白白地把钱借给持卡人用,只是把信用卡透支利息变了个花样而已。持卡人在办理免息分期还款时,银行每月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一般比同档次的贷款优惠利率高得多。


天上是掉不下馅饼的,对零利息噱头背后的“陷阱”要小心。


四、密码比签名更安全


关于信用卡的安全,可是大家讨论最多的。目前以签名作为信用卡的消费凭证是国际银行业的主流,而在国内却是相反,密码比签名更安全。按照国际惯例,对于信用卡,使用签名、核对签名的责任在商家;而使用密码、保管密码的责任则在持卡人。在国内没有多少人去验证签名,除了信用卡被盗刷的事,处理起来和国外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因此,更为保险的还是采用密码+签名的形式。


国外的经验还是算了吧,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在国内,还是老老实实地使用秘密+签名的传统模式吧。


五、临时额度需要全额还款


临时额度,还款时要全额还款,不享受最低还款额还款。


比如小A的交行卡额度15000元,临时额度18000元,小A3月刷卡消费16000元,还款时最低还款额是2500元=15000*10%(固定额度的10%)+(16000-15000)(临时额度的100%)


临时额度不能做账单分期


临时额度必须一次性还清,无法做账单分期的。所以拿到临时额度后,刷卡消费还是要量力而行,以免到期无力还款。


提高信用卡临时额度,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不少方便,但不要忘记这个额度是临时的。还款前要向银行咨询清楚,不要让临时额度“坑”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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