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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6起危房改造方面“微腐败”典型案例

2017-12-20 揭阳广电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是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措施,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揭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手软,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六起危房改造方面“微腐败”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榕城区梅云街道伯劳社区田东经联社原会计员周庆丰骗取危房改造补助金案


2010年8月,榕城区梅云街道伯劳社区田东经联社原会计员周庆丰,在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的申请登记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以其母的名义,虚构申报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000元。2017年11月,周庆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02榕城区东阳街道岐宁社区原会计员罗明光骗取危房补助金案


榕城区东阳街道岐宁社区原会计员罗明光,在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情况下,利用其负责该社区危房改造户申请登记工作的便利,以其女儿的名义,虚构申报材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金10000元。2017年11月,罗明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03揭西县京溪园镇岭溪村干部集体私分危房改造补助金案


2011年至2012年期间,揭西县京溪园镇岭溪村原党支部书记陈自勤向5户危房改造户回收补助金32000元,伙同村其他4名干部进行私分,其中陈自勤分得24500元,时任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陈美祥分得5000元,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吴秀珍分得1000元,村委委员陈红娟分得1000元,时任村委会委员陈岩分得500元。最近,陈自勤、陈美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吴秀珍、陈红娟、陈岩被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04揭西县上砂镇龙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庄助源向危房改造户索要补助金案


2016年12月,揭西县上砂镇龙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庄助源以接待的名义购买10斤茶叶共800元,然后由4户危房改造户每户支付200元购茶款。购得的茶叶被庄助源用于个人支配。另外,庄助源和该镇村镇办负责人庄拥发还存在对村危房改造户申报时把关不严、工作失职的问题。2017年11月,庄助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庄拥发被延长行政警告处分期限。


05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白塔镇瑞联村以捐款的形式克扣危房改造补助金案


2014年度和2015年度,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白塔镇瑞联村向上级申报危房改造户27户,每户补助金1.5万元,补助金到位后,该村以捐款的名义向每户改造户收取1500元至7000元,共抽取87500元,款项在村进帐并用于村开支。2017年10月,该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黄春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11月,该村支部委员黄财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村原寨内联社支部书记、联社主任黄木元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06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霖磐镇德中村克扣危房改造补助金案


2012年7月,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霖磐镇德中村按上级部署在全村安装视频监控,因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资金缺口很大,该村通过召开村“两委”会议,决定以捐款的名义向13户危房改造户筹资,每户2000元共计26000元,资金全部作为安装视频监控费用。近期,该村原党总支书记陈文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从上述通报看,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扶贫领域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各县(市、区)党委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确保扶贫工作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县(市、区)纪委要对扶贫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扶贫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对扶贫领域的问题要聚焦聚焦再聚焦,持续减少扶贫领域问题的存量,坚决遏制扶贫领域问题的增量,对扶贫领域问题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从严、从快、从重处理,始终保持利剑高悬,震慑长在。 


来源 | 揭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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