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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7


揭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环市北路西段(玉都大道)

新建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


 揭府通〔2018〕1号


环市北路西段(玉都大道)新建工程是市委、市政府决定实施的一项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民心工程。为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揭阳市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揭阳市人民政府第66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程建设范围:环市北路西段(玉都大道)新建工程,全长2.36公里,起于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磐东街道阳美路,经阳美社区、肇沟社区、北河社区,止于科技大道。

工程建设的四至范围以规划用地红线为准。

二、工程建设需征收土地、房屋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揭阳市区征地补偿安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收。

三、工程建设范围内有合法手续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农作物,所有权人应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按协议清理、搬迁。

四、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及其他违法用地,其搭建人、使用人应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清理、搬迁,逾期不清理、搬迁者,将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工程建设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搭建、改建、扩建任何建(构)筑物,不得租赁和改变房屋权属,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架设供电、通讯、广播电视线路,不得埋设地下管道(线)和电缆。

六、工程建设范围内涉及的供电、供水、通讯、广播电视、国防光缆等设施,相关单位应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到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城乡建设局提供有关设施埋设图纸及资料,协商相关事宜,并按规定时间完成迁移或埋设。

七、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环市北路西段(玉都大道)新建工程建设范围内征地拆迁等工作,相关街道和村(社区)应积极主动,各司其职,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环市北路西段(玉都大道)新建工程建设相关工作。

八、在工程征地拆迁实施过程中,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顾全大局,服从工程建设需要,支持做好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阻挠、寻衅滋事,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


来源 | 揭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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