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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青海省使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展线上教学工作指南(试行)发布
8月中旬以来,青海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青海省教育厅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安排部署全省学校启动线上开学,开展线上教学,同时以深化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工作为契机,结合省情实际出台《青海省使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展线上教学工作指南(试行)》。《指南》概况一起来看——
一、明确国家平台的工作定位和线上教学的目标任务。
《指南》明确了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在全省中小学线上教学工作中的定位和使用国家平台开展教学的目标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在全省中小学抗击疫情、停课不停学中的主渠道作用,综合运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各类应用场景和教学方式,坚持线上与线下教学管理同优质等效原则,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家校协同,开展好线上教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成长。二、明确主要的应用类型和工作要求。
《指南》根据教育部有关司局、单位培训内容,结合青海省基层一线实际,列举出学生自主学习、教师备课、双师课堂、作业活动、答疑辅导、课后服务、教师研修、家校交流等8种主要应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学校和教师根据校情、教情和学情实际,结合具体的教育教学需求、特定的场景,选择适宜的应用方式,灵活组合,创造性地使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开展线上教学。三、明确使用平台开展线上教学的组织管理要求。
《指南》针对以往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教学管理相对薄弱,影响线上教学质量的问题,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电教部门、学校和教育督导部门在线上教学组织管理中的具体职责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开展线上教学工作情况纳入对所属教研、电教(信息化)部门、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考核范围,及时研究解决线上教学工作的存在重大问题。
校长是学校线上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成立线上教学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线上教学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落实。
教育督导部门将推广普及和深化应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校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开展好线上教学工作,确保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融入当地教育教学和教研教改常规并发挥平台效益。
↓ 文件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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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海省教育厅
编辑:王丽娟
责编:李洁
审核:闫斌
监制: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