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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西宁市海湖新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道路交通通行效率,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西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管辖范围增设安装技术监控设备。现将具体设置的道路名称、点位、设备和启用事项公告如下:


交警提示:2022年9月7日起上述点位的所有执法设备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为30天,2022年10月7日将正式启用并转入执法管理中。

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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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宁交警


编辑:马海峰

责编:李洁

审核:马青海

监制: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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