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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21号)

关于主城区,湟中区、大通县、湟源县
县城所在地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就9月18日全市核酸检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2022年9月18日 星期日(7:00—13:00)二、检测范围

西宁市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园区),湟中区(含多巴片区)、大通县、湟源县县城所在地。

三、检测对象

主城区,湟中区(含多巴片区)、大通县、湟源县县城所在地区域内重点人群。居家隔离人员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四、注意事项1.请符合检测范围的辖区居民按照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的通知,前往就近采样点进行采样,做到应检尽检。2.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含各驻区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就近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配合完成核酸采样工作。3.核酸采样时,请提前准备好采集码,采集过程中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2米间隔,不交谈,不聚集。做完核酸检测后,请不要逗留。4.采样前2小时内不要饮食,30分钟内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以防影响检测结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以及前期阳性治愈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检测采样。5.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需在监护人或家人的陪同下进行核酸采样。对行动不便等原因无法参与现场采样的高龄老人、残疾人,可联系所在村(社区)做好登记,核实基本情况后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样。6.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及他人的生活和健康带来诸多影响,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本次检测仅显示检测结果,不出具核酸检测报告。近日降雨增多、天气渐冷,请广大市民在参加核酸检测时注意防寒保暖。尽早参加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202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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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编辑:格列朗杰

责编:李洁

审核:郑凯军

监制: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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