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眼中的“犹太人”带有贬义?
作者 / 宋立宏
上篇我们说到(点此回顾),从“犹地亚人”到“犹太人”是从民族—地理概念到宗教概念,代表了一个重大转变。民族—地理身份无法改变,非犹地亚人无法成为犹地亚人。但宗教(或文化)身份却是可变的。这种变化最早始于何时?产生变化的原因何在?
希腊文化
“Ioudaismos”(犹太教)与“Hellenismos”(希腊文化)两词的最早出现在《马加比传下》中。
《马加比传下》的作者把两者表述为两种此消彼长、不可兼容的生活方式,这本身就说明希腊文化对当时的犹太社会影响巨大。“Ioudaios”正是在这两种生活方式对立和对抗的背景下获得新的含义。
对《马加比传下》的成书年代,学界有分歧, 一般认为写于公元前124年至公元前67年间。此时正值哈斯蒙尼家族担任大祭司。塞琉古驻军于公元前142年被逐出耶路撒冷, 犹地亚随后由哈斯蒙尼家族统治并于公元前134年独立。大祭司约翰·胡肯奴一世(公元前134—公元前104年在位)推行扩张政策, 通过兼并撒玛利亚、加利利和以土买,使其统治最终遍及整个巴勒斯坦。
大祭司约翰·胡肯奴一世规定,以土买人若想继续留在故土, 必须行割礼, 守“Ioudaioi”(犹地亚人)的律法,以土买人被迫接受,从此以后,他们也成了 “Ioudaioi”(犹太人)。沙亚·柯亨认为,正是由于哈斯蒙尼家族强迫以土买人等归化, “Ioudaios”一词不再仅仅指民族群体,而开始取得宗教群体的含义。这意味着异教徒无论民族身份如何,皆可皈依犹太教,成为犹太人。
实际上,毕克曼此前已评论道:“东方的诸种文明没有归化异族入籍的观念并厌恶文化适应”。柯亨发展了这个观点并指出,胡肯奴的强行归化政策并非出自圣经传统,圣经中的以色列人没有把自己的生活方式强加给被征服者;而主要受到希腊罗马政治思想, 尤其是“公民权”(politeia)在希腊化时代可以授予外来人观念的影响。这种影响为“Ioudaios”的内涵发生转变提供了制度框架。
换言之,哈斯蒙尼家族的大祭司恰恰通过自己对希腊文化的吸收,而看到了异族皈依犹太教、成为犹太人的可能性。
基督教话语体系中的“Ioudaios”
西方现代语文中的“犹太人”带有贬义。譬如,英文“Jew”作为名词, 有“精于讨价还价的生意人、高利贷者、守财奴”之意; 小写的“jew”在俚语中作动词用,意为“拼命讨价还价”。
但这种负面含义不见于希腊罗马时期的犹太作家和异教作家笔下的“Ioudaios”。异教作家对犹太人虽微词多有,然其关注点集中在宗教方面, 即集中在犹太人的一神论、安息日、饮食法、割礼等“祖先的律法”上,只反映出希腊罗马人于犹太教之隔膜。
对早期基督徒而言,“Ioudaios”让他们想到福音书中脍炙人口的恶棍犹大(Ioudas)。犹大是耶稣的十二门徒之一,负责管理钱财,但他为30块钱出卖了耶稣。“Ioudaios”和“Ioudas” 读音接近, 故犹大容易被当作犹太人之典型。而犹大又被视为撒但附体,于是形成“撒但—犹大—守财奴—犹太人”这层关系。“犹太人”一词在民间的歧视含义可能因此得以确立和助长。
后世反犹主义的理论基础蕴涵在《新约》中。《新约》多次提到“犹太人”一词。在罗马帝国的行省体系中, 只有行省总督(和合本译作“巡抚”)掌握所谓“刀剑权”( iusgladii),即决定是否对某人动用极刑的权力。
但所有四部福音书都倾向于淡化罗马政府处死耶稣的责任, 而将之归咎于犹太宗教领袖。其中《约翰福音》71次提到“犹太人”, 频率远远高于其他福音书。不过,这些“Ioudaioi”的内涵不尽相同:
有的是作为宗教或政治团体的“犹太人”, 与“撒玛利亚人”或“罗马人”这类概念对等; 有的是表达地理概念的“犹地亚人”;还有一类则为《约翰福音》所特有,专指那些拥有宗教权威的犹太人,他们处处与耶稣作对,负面语气尤为明显,正是这种用法对后世反犹话语的形成影响深远。
但必须注意到,《约翰福音》的作者本身是犹太人, 他与其说在发表反对犹太人的言论,不如说在谴责那些拒不承认耶稣教导的人。
“以色列人”=“看见上帝的人”
“Ioudaios”在基督教话语体系中是贬义词。与之相比, 基督徒更愿意使用“以色列人”(Israelites)。“以色列”是神赐给雅各的名字。北国以色列亡国后,“以色列人”指属于立约的以色列国的余民,带有尊贵而荣耀的神学意味。在希腊罗马时期,“以色列”在不少犹太—基督教文献中被理解为“看见上帝的人”,早期基督徒尤其偏爱这种解释;盖因如此一来,“以色列”与其说是个专有名称,不如说是个精神国度, 那些孜孜于“看见上帝的人”, 即使生而不是犹太人, 也可成为这个精神国度的一员。
巴尔.科赫巴时代的钱币,印有“拯救锡安"、“为了以色列自由"等字
所以,耶稣曾将犹太人拿但业叫做心中没有诡诈的“真以色列人”,因为他不反对耶稣。而彼得和保罗称那些听他们传道的犹太人为“以色列人”。在奥古斯丁之前,游斯丁已宣称:“我们是真正的、精神上的以色列,是犹大支派的成员。
”值得注意的是,“Ioudaios”尽管在海外流散地颇为常见,但这一时期的希伯来文文献表明,巴勒斯坦说希伯来语的犹太人更喜欢使用“以色列”。钱币和近来出土的文书也表明,巴尔·科赫巴起义所成立的国家就叫“以色列”。
犹太教内部的定义
“Ioudaios”从民族—地理术语到民族—宗教术语的转变加剧了身份表达的暧昧性。新内涵不可能迅速彻底取代最初含义,由于“Ioudaios”同时兼具地域、民族和宗教的维度,确定谁是 “Ioudaios”变得复杂起来, 取决于使用的标准是社会的、政治的、民族的或宗教的。
“谁是Ioudaios”, 不仅对通过皈依成为犹太民族一员的以土买人来说是难解的心结,在当时异教徒眼中也成问题。
公元70年, 在镇压犹太起义后,韦伯芗对帝国全境的犹太人征收“犹太税”,用以重建罗马的朱庇特神庙。
公元81年,韦伯芗之子图密善登基,“犹太税”之征收变得极其苛刻, 苏维托尼乌斯提到, 图密善“不仅向没有公开承认犹太信仰但按照犹太人方式生活的人征收, 而且向隐瞒自己出身和逃避加给犹太民族赋税的人征收。
”换言之,图密善之所以显得苛刻, 就在于他向那些隐瞒自己犹太身份的人征税, 这些人要么生来不是犹太人却奉行犹太生活方式, 要么生来是犹太人却为了逃税而想出各种办法掩饰出身。
苏维托尼乌斯接着回忆到,他曾亲眼看见,负责征税的官员在众目睽睽之下检查一名年届九旬的老人是否行过割礼。
公元96年,新皇帝涅尔瓦为了拉拢人心,放宽了征收条件,规定只有继续公开信奉犹太教的人才需要缴纳“犹太税”。涅尔瓦的新政策实际上从法律角度不仅承认了皈依犹太教的人,还保护了犹太教的背教者, 其影响非常深远,它标志罗马帝国开始根据宗教而非出身来界定犹太人。
罗马镇压犹太起义,圣殿第二次被毁
近代以来,受启蒙理性的影响, 犹太教内部的宗教运动风起云涌,改革派最激进之处恰恰在于否认“犹太人”一词的民族内涵,而只承认其宗教内涵, 希望以此避免“双重忠诚”的指责,即周围的非犹太人指责他们既忠于所在国但更忠于其他国家。
与此针锋相对的是一种非宗教观念的出现。受近代民族主义影响,摩西·赫斯于1862年在德国出版《罗马与耶路撒冷》,提出犹太认同不是宗教范畴,而是民族范畴;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要想独立自主,必须重返祖先的土地,在那里建立自己的家园。
在美国这块海外流散地上,这种世俗观念日益壮大。2000—2001年对全美犹太人口的一项调查显示:改革派占35%,人数最多;保守派占26%;正统派占10%;其他小教派占9%;剩下的20%认为自己仅仅是犹太人,不认同任何一个教派;值得注意的是,这群人增长最快。“犹太人”一词在今日美国正处于一个去宗教化的进程之中。
撰文丨宋立宏
南京大学犹太和以色列研究所教授
因篇幅原因,本文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