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牛区居住的来蓉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人员,且在“5+2”区域就业,其随迁子女申请在金牛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用本指南。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同一区域内不相互办理。
积分申请
(适用于大成都以外户籍申请人)
申请人应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1日至4月30日到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设立的积分窗口申报积分,具体材料可向区政务中心咨询。需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即: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是指拥有金牛区合法稳定住所,且在金牛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未办理积分申请
(适用于所有申请人)
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由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申请人与“5+2”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我区连续居住满半年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居住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①自购房者:提供我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②居住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自购房者:提供我区范围内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我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我区范围内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我区范围内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成都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需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超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需提供原籍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读证明或缓学证明。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由金牛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网上申请(4月)
申请人于4月1日至4月30日,登录“成都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查询服务”进入“义教招生入学平台”,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审核办理
4月10日至5月15日,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在网上对申请人上传资料、联网资料进行审核。
结果告知
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审核后,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发布审核结果通知。
对未通过审核的,通知申请人补足相关材料;
对通过审核的,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
通知交回
已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及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的6年级学生于5月20日前、其他年级学生于5月31日前将《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打印件交回原就读学校。
入学安排(7月)
1.第三周的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告知申请人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2.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子女根据学校安排,出具《成都市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到安排的学校对相关信息进行复核。
报到注册(8月)
月底,符合条件学生按就读学校安排时间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已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交申请;已就学的随迁子女在同一区域、同一学段内不得申请转学。
部分区域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区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
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申请小一入学的随迁子女,应于申请入学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
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申请人应主动通过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电话等途径及时关注、了解市区相关政策、法规。
1.网络可以登录成都市教育局及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下载相关政策;http://edu.chengdu.gov.cn/http://www.jinniu.gov.cn/jinniu/c111143/jy.shtml2.微信、微博可以关注成都市教育局及区教育局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查询;
“成都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金牛教育”微信公众号
小学毕业年级在校生按照当年小升初政策执行。
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受转学生。
金牛区义务教育段公办教育资源紧缺,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入(转)学工作。在本片区公办学校学位紧缺的情况下将跨片区统筹或安排进入区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就读,初中二年级转学生只能统筹安排到区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申请人不会操作网上办理的,可携带相关资料,在网上审核的工作日内,到居住证(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指导下办理。
申请人在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平台上自愿采集的多子女就学信息,只作为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的参考。
金牛区教育局普教科
87798210、87769786
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87707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