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文化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网络专题培训的通知
关于举办“文化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网络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群艺)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中心: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深入解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文化馆改革创新的发展方向与重点任务,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简称“发展中心”)联合中国文化馆协会定于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7日,举办“文化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网络专题培训(简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国各级文化馆(站)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为满足各级文化馆(站)业务人员学习需要,本次网络培训人数不限。
教学采用网络平台视频录播授课的方式进行,学员自愿报名参训。
(一)国家公共文化云PC端
电脑登录国家公共文化云平台,在“聚行业”版块中“行业培训”栏目参加学习。
网址:https://www.culturedc.cn/guide-peixun
(二)中国文化馆协会微信公众号
打开中国文化馆协会微信公众号菜单栏“会员服务”中的“在线培训”栏目。
(中国文化馆协会微信公众号)
(一)培训课程。本期培训班共安排12讲必修课程。
(二)学习要求。培训期间,学员非脱产方式自行安排时间。12讲必修课须在培训截止时间前完成全部学时。
(三)结业证书。学员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并填写满意度调查后,予以颁发电子结业证书。证书加盖发展中心、中国文化馆协会公章。证书所记培训学时可作为学员年度考核、聘用等在继续教育学时积累的重要参考。
学员于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登陆培训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结业证书(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一)请各省级文化馆向所辖副省、地市、县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转发本通知,发动各有关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二)请参训学员在10月17日起自行登录培训平台,熟悉操作使用流程。此前已在培训平台注册过账号的学员,可继续使用原有账号和密码登录。
六有关事项(一)本次培训班不限人数,对参训学员免费。
(二)请参训学员在培训班开始后,通过培训平台认真阅读有关培训须知。培训期间,学员须合理分配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三)线上培训内容严禁学员以任何方式私自转播、转录、转发。
七联系方式中国文化馆协会 刘煊岐(班主任)
联系电话:18513379020
电子邮箱:zgwhgxh_px@126.com
培训平台技术支持:400 031 0100
国家公共文化云技术支持: 400 0596 087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吉敏
联系电话:010—88003049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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