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桐城派出所一协警成卖淫保护伞,合计收受钱款20多万元
“现在开庭……”今日上午,随着审判长法槌的敲响,原福鼎市公安局桐城派出所第三警务队辅警副队长张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正式开庭。据悉,该案为监察体制改革后,福鼎法院审理的首例由福鼎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据介绍,2014年6月至2018年3月间,张某利用其协助民警在桐城派出所辖区内开展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管理检查等警务活动的职务便利,接受该辖区管理对象某娱乐会所经营者周某等人的请托,允诺在治安检查中对该场所给予照顾、利用辅警身份私下帮助该场所处理矛盾纠纷等,并以外聘“保安”为名,每月从该场所股东蔡某处收受4000元钱款,合计收受18.4万元。
2015年11月至2018年3月间,张某利用上述职务便利,接受辖区内管理对象某娱乐商务会所经营者林某等人的请托,允诺在治安检查中对该场所给予照顾、利用辅警身份私下帮助该场所处理矛盾纠纷等,并以外聘“保安”为名,每月从林某处收受2000元钱款,合计收受4.6万元。
2014年中秋节期间,张某利用上述职务便利接受辖区内管理对象某足浴中心和洗浴中心经营者李某请托,多次将桐城派出所对娱乐服务场所开展检查或治安巡逻等警务行动提前通知李某。后张华在每年的农历春节、端午节和中秋节期间收受李某给予2200元至3200元不等的钱款,合计收受3.22万元。
2016年端午节期间,张某利用上述职务便利接受辖区内管理对象某足浴城经营者夏某的请托,将桐城派出所对娱乐服务场所开展检查或治安巡逻等警务行为提前通知夏某,后张华在每年端午节和春节等节日期间收受夏某给予1800元至2200元不等的款项,合计收受1.2万元。
2017年11月间,张某明知朱某(另案处理)欲接手某酒店用于经营卖淫等涉黄项目,仍接受朱某的请托并收受钱款2000元。后张某在参与桐城派出所对娱乐服务场所日常治安巡逻检查时绕开该酒店,帮助该场所逃避查处。
2018年春节期间,张某接受某足浴店经营者刘某的请托,利用其辅警身份私下帮助该场所处理矛盾纠纷,后收受刘某给予的钱款2000元。
记者了解到,该案为监察体制改革后,福鼎法院审理的首例由福鼎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
庭审中,被告人张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表示无异议,公诉机关公示宣读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对此一一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围绕受贿金额、自首等情节进行多番法庭辩论。该院邀请了福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委、监察委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200余人到场旁听庭审,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户外LED进行同步直播,引起3.8万网友在线围观并发起热议。
据了解,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福鼎法院不断细化和规范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司法程序,深化与检察院、监察委的沟通交流,促进了监察职能与司法职能的有效衔接。
据悉,该案将择期宣判。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刘常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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