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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人 新规4月15日起实施,你的电动车能不能上路?答案来了

宁德晚报 2019-06-02


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将全面实施。届时,《2015年宁德市合格电动车产品目录(第一批)》、《宁德市合格电动车产品目录(2018年第二批)》将失效。

那么,

到时哪些电动自行车才可以上路,

还没挂牌的电动自行车还能挂牌吗?

今日,

记者就这些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

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进行了详细了解。


4月15日起挂牌须符合新国标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于4月15日起实施。这意味着,4月15日起,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应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公安机关将按照新国标和新产品目录查验脚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车质量以及CCC认证证书、销售发票等信息,符合要求的给予登记上牌。

  

根据电动车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需具备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国内的电动两轮车标准将形成由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构成的技术体系。电动两轮车产业将全面实施3C认证标准,并拥有更加规范的生产标准,更加严苛的检测标准,更加安全的产品标准。


网络图


已挂牌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9月30日前可上路行驶


那么,4月15日后,已登记挂牌的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还能上路行驶吗?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又是否可以改挂机动车牌或非机动车牌?

  

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我市中心城区已登记挂牌的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至2019年9月30日,因此在此之前这类电动自行车还可以上路行驶。而过渡期结束后,则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超标电动自行车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也未列入《2015年宁德市合格电动车产品目录(第一批)》、《宁德市合格电动车产品目录(2018年第二批)》,因此不能改挂机动车牌或非机动车牌。


1

警方提醒


购买电动车建议:

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

购买电动自行车应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

购买电动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应符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2

骑行电动自行车建议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驾驶证,建议佩戴安全帽,购买保险。



宁德晚报记者 吴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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