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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9月1日起,泸州这些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什么是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的使用内燃机为动力的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工程起重机械、综合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机械、桩工机械、凿岩机械。(部分参考示意图如下:)
挖掘机械
铲土运输机械
工程起重机械
压实机械
桩工机械
凿岩机械
综合机械—叉车
农业机械—收割机
哪些地方是禁用区?
全市禁用区范围:厦蓉高速公路(仰天窝枢纽至白鹤林枢纽)、成渝环线高速公路(白鹤林枢纽至分水岭枢纽)、蓉遵高速公路(分水岭枢纽至仰天窝枢纽)围合的区域。
如图所示灰色部分为禁用区
什么时候实施?
通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禁用区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效期为3年。
有什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对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每台次五千元的罚款。
特殊情况:
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End
编辑丨刘勋 张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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