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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新闻发布会顺利召开

泸州生态环境局 泸州生态环境 2021-04-16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我市于2019年9月29日(星期天)上午举行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新闻发布会,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泸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泸州市水务局、泸州市城管执法局、泸州市林业竹业局相关负责同志围绕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就进行主题发布和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由泸州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陈敏主持。



【陈敏】


 各位新闻界的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新闻发言人袁维荣先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纪军先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修华先生,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童登辉先生,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绯女士,市林业竹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贺芳女士,请大家围绕我市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成就作相关介绍,首先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维荣先生作介绍。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新闻发言人袁维荣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大家一起共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共同感受这些年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给我们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借此机会,我代表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向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泸州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泸州地处长江出川的最后一道关口,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将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放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位置,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着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绿色发展动能有效激发。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近年来,我市不断从规划和政策上强化生态文明建设,2016年,出台《泸州市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2017年,印发《关于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年,制定全国首个《长江沱江沿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规划》,从绿色增长、生态产品、绿色生活、绿色制度、发展质量5个方面创新建立了26项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今年,印发实施《生态环保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未来三年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重点举措。


二是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构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生态经济体系。一方面大力优化产业布局,建设泸州国家高新区、长江经济开发区、泸州白酒产业园区和航天航空产业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环保集中监管。其中,酒业园区是全国第一个以白酒制造为主导的专业化、集群化、全产业链园区,已创建为四川省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同时,高质量建设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引领开放型产业集聚发展;另一方面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白酒产业实现绿色、优质、创新和全产业链发展,逐步迈向产业高端。化工产业围绕循环化工、精细化工,大力发展下游产业链。能源产业加快向清洁能源转型。大力发展智能终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医药等新兴产业;同时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淘汰造纸、制砖、化工、平板玻璃、炼铁等落后产能企业,2017年以来完成造纸、氮肥、制革、印染等重点行业6家企业清洁技术改造。



三是着力构建绿色空间格局。认真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制度,进一步促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协调。制定了《泸州市生态文明空间规划》,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划定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限制开发区等范围,将中心城区作为第一序列,泸县、合江县作为第二序列,叙永县、古蔺县作为第三序列,分类确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权重,统筹各区县生产力布局、促进绿色发展。


二、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污染防治攻坚的重中之重,印发《蓝天保卫行动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臭氧污染防控方案》等。从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建立完善重点污染源监控体系,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强汽车污染整治、严控城市“五烧”污染等方面系统开展大气污染治理。2018年我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8.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6.2%,较2015年下降36.9%;优良达标天数比例达83.6%,同比上升8.2%,较2015年上升9.3%,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二是碧水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坚决把水污染防治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战役,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把河流、水库、重要输水渠道等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范畴,设立五级河段(片)长5303名,基本实现河湖全覆盖,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有力保障了出川断面水质安全。2018年,全市纳入考核的7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达到历史最好水平;特别是污染较重的沱江流域泸州段的两个国控断面,在上游来水超标的情况下,全年均值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泸州市工作方案》,印发《泸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和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活动,建成投运川南首个1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加快5万吨/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四是生态环保督察全面推进。我市成立工作专班,高效运转,全力配合中央、省级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建立健全督查督办机制,强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务求取得实效。通过环保督察,切实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办成了一批长期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难事,切实解决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环境问题,赢得了老百姓频频点赞。


三、着力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生活环境日渐优美。


一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市初期,我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卫设施都极度匮乏,经历了一个长期的从无到有,从量变到质变的建设过程。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市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为100%;截至2019年9月,我市共建成8座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达30.5万吨/日,城市(县城)排水管网达到1929公里,污水处理率达91.58%,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128座,实现一级场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能力较2015年提升18.1万吨/日,排水管网增加895.41公里,污水处理率提升7.77%,乡镇污水处理厂增加82个。


二是城乡环境治理效果显著。着力打造山水绿色城市,将生态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建设施工、城市治理全过程,加快建设公园城市、海绵城市,巩固提升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合理扩大生态空间、控制生产空间、调优生活空间。1949年,泸州城市绿地面积仅有156.83公顷,绿化覆盖率仅有8.29%。1978年,泸州主城区第一座市民公园忠山公园建成投用。2018年底,中心城区已建成城市公园42个、80余个街头游园、绿道绿廊47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2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5平方米;如今,泸州已拥有3张国家级生态“名片”,拥有两个国家森林公园,在今年9月初举行的2019年中国国际生态竞争力峰会上,泸州又获得了“2019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新名片,全国仅5个城市获此殊荣,这让泸州成为一座“城在林中、人在花间、行在树下、四季常青”的绿色生态城市。



四、着力保护修复自然生态,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一是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泸州作为长江、沱江两江交汇处,历来都把水生态保护放在首位,2018年,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41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2018年底,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326.83平方公里,综合治理小流域51条,小流域治理成为全国绿色发展典型范例,清溪河小流域成功创建为全国第5个、全省第一个“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扎实开展长江岸线整治规范和治理修复工作,依法取缔长江岸线非法码头58座,规范提升6座码头,取缔和拆除长江干流水域岸线餐饮趸船14艘,清理整治并转运76个砂石堆场砂石,共计转运砂石约3800万方,取缔水域岸线网箱养殖设施62艘(处)。



二是林业生态建设效果显著。泸州市天然林保护工程自1998年进入国家试点,2000年正式实施,涉及全市7个区县,累计投入资金10.6亿元,完成“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144.04万亩,对全市373.74万亩国有林和集体公益林常年实施有效管护。泸州市退耕还林工程自1999年启动实施,两轮退耕还林累计投入资金25.3亿元,实施退耕还林77.06万亩,配套荒山造林73.6万亩。涉及121个乡镇、1346个村、28.7万农户、100.5万人。“两大工程”的实施,使得全市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覆盖率由2008年的38.9%提高到2018年的50.6%,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多重效益。


五、着力强化环境能力建设,环境治理管控成效显著


一是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已建成覆盖县城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3个,覆盖重要河流、水域的地表水监测断面5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9个,布设1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其中五渡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已实现 “在线实时监测”;覆盖全市耕地、林地、重点污染行业、企业及周边社会关注热点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310个;布设638个城市噪声监测点、7个辐射环境监测点、14个酸雨监测点、2个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初步建成市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二是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我市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确保全市生态环境监管全覆盖、无死角。建成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在市区截污干管安全溢流口、污水厂排水口安装3G视频,并接入全市污水设施运行监督信息化平台,实现对污水处理企业的实时监控和监督管理。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环保监测监察执法机构达标能力建设,移动执法系统配备率达100%。制定《泸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全市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数和处罚金额分别是2016年的2.45倍、7.54倍,2019年1—8月,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4件,处罚金额1564万元,继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


三是环境风险管控能力更加完善。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对石化、酿造等产业集中区域和重点风险源企业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整治;每年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2017年,全省长江干流出川断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在合江举行,2018举办了长江泸州水域船舶溢油联合应急演习,与宜宾市、重庆市江津区等毗邻地区建立应急联防联控机制;2019年5月,组织开展了永宁河突发环境事件联合桌面推演,检验了我市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处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工程”,持续提升地灾防治科技含量,从2014年以来连续多年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零伤亡,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不懈努力奋斗下,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突出成绩和长足进步。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我们一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美丽泸州。




【泸州发布】

我是泸州发布的记者王梅,近年来,环保督察整改日益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请问我市在落实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措施,整改成效如何?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新闻发言人袁维荣


感谢记者朋友提问,自2016年以来,我市分别接受了省级环保督察、中央环保督察、省 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共4次生态环境保护“大考”。通过历次集中攻坚,妥善解决了一批与老百姓生产生活相关的大事难事,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回应了群众关切,促进了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高位推动。成立了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促落实。环保督察以来,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议40余次、市政府常务会议68次,召开专题工作会49次、现场办公会45次,高位推动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有力开展。


二是强化要素保障,确保有序推进。从部分区县和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建整改专班,协调负责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财政资源向生态环境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倾斜;积极向上向外争取支持,推动重点环保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加强技术支撑,多次邀请国家、省级环保专家为我市生态环境治理把脉问诊、分析研判,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力求做到真整改、改彻底,变污染“痛点”为生态“亮点”。


三是强化督导力度,确保整改成效。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制度,针对各类督察反馈意见和发现问题,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完善发点球、约谈、通报、挂牌督办“四种形态”督导机制,对全市中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督导实现全覆盖。同时,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分专题开展暗查暗访,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各类生态环境督查检查300余次,有效倒逼问题整改落实。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高标准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向好。




【泸州新闻网】

我是泸州新闻网的记者杜公英,请介绍一下近年来泸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纪军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泸州市地处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过渡地带,地形起伏较大,地质构造复杂,是全省地质灾害易发区。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防灾工作格局,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一线防灾责任人、监测员担当担责、严密防范,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了连续多年地灾隐患点零伤亡,避险搬迁销号隐患点相对较多,位列全省前茅,多次被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省政府通报表扬。


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六个强化”:


一是强化防灾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是属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每个地灾点落实3名科级领导作为防灾行政责任人、1名村干部作为预警转移责任人、2至5名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员作为巡查责任人。


二是强化自防自治能力提升。通过电视、院坝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每年每个地灾点开展至少一次应急演练,大大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防灾、识灾、避灾、救灾能力。


三是强化隐患巡查排查。建立了镇村排查、区县核查、市上督查的常态排查机制,坚持 “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群测群防专职监测员“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核实地灾隐患点265处威胁3200户17055人,其中,2019年新增41处威胁184户1204人,做到了每个地灾点宣传培训、应急演练、隐患告知、应急预案、群测群防网络全覆盖。


四是强化科技引领监测防范。坚持群专结合,采取每个地灾点落实专职监测员巡查监测、威胁30人以上的实施地勘单位驻守监测、威胁50人以上的实施自动化专业监测等3种监测模式,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VR技术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实现了人防 + 技防。


五是强化预警提前避让。将“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作为转移避险的刚性要求。坚持以气象信息引领防灾,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对预警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防灾行政责任人第一时间到地灾点指挥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变被动防灾为主动避灾,变临灾避险为提前避让。


六是强化搬迁治理消除隐患。2014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5.59亿元,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51处、应急排危除险62处、场镇综合整治2处、避险搬迁安置5705户,减少隐患点1818处,地灾隐患点从2083处减少至265处,2.3万人成功摆脱地质灾害威胁,实现成功避险13起,避免了291名群众可能的因灾伤亡。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全国、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强力推进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能力建设提档升级,强力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避险搬迁,促进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泸州电视台】

我是泸州电视台的记者郑小龙,请问泸州座落在长江边上,水资源丰富,是否不存在水资源缺乏和节水用水的问题?




泸州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童登辉


泸州是一个水资源丰富,但又相对缺水的城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泸州地处长江之滨,境内江河纵横,流域面积50Km2河流近百条,长江多年平均过境流量达2715亿立方米,故水资源极为丰富,但泸州又相对缺水。一是泸州市多年平均水资源量约60亿m3,按照2018年泸州市常驻人口432.4万人计算,人均水资源量仅1387 m3,低于国家统计局发布2018年全国人均水资源量(2007.57 m3);二是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存在洪涝、干旱交替发生的情况,存在区域性和季节性缺水问题;三是工程性缺水问题仍然存在。全市无大型水利工程,中小型水利工程支撑不足,故工程性蓄水仍然是我们的工作短板;四是水资源属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长江等河道取水总量受国家控制,取水要服从流域机构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因此,希望广大市民珍惜水资源节约用水。




【四川发布】

我是四川发布的记者程海英,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作为生态保护的一项重要举措,对生态保护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请问,泸州在实施这“两大工程”中取得了怎样的成绩?



泸州市林业竹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贺芳


感谢记者朋友对我市林业竹业的关心!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两大工程”都是从上世纪末开始实施的,“两大工程”在实施以来的近20年时间里均取得了较好成效。泸州市天保工程自1998年进入国家试点,2000年正式实施,涉及全市7个区县,累积投入资金10.6亿元,完成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144.04万亩,对全市373.74万亩国有林和集体公益林常年实施有效管护。泸州市退耕还林工程自1999年启动实施,两轮退耕还林累计投入资金25.3亿元,实施退耕还林77.06万亩,配套荒山造林73.6万亩。涉及121个乡镇、1346个村、28.7万农户、100.5万人。“两大工程”的实施,使得全市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全市活立木总蓄积由2093万立方米增加到303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38.9%提高到50.6%。全市21万个农村劳动力从传统种植业中解放出来。实现了生态、经济和社会多重效益。




【四川日报】

我是华西都市报的记者李华刚,请问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我市在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突出成绩?



泸州市城管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绯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市没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生活垃圾简单堆放腐化甚至直接倒入江河。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市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处理实施建设。目前,我市有生活垃圾转运站9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2座(在建1座),生活垃圾填埋场5座(其中1座已封场),城市有机废物处理厂1座(在建),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为100%。到2019年底,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2100吨/日、有机废物(餐厨)处理能力300吨/日。其中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1500吨/日,无害化等级评定为AA级,是我省仅有的两座AA级垃圾焚烧发电厂之一,每年能实现2亿千瓦时电量上电网进入千家万户,无害化和资源化水平居全省领先水平;同时,出台《泸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建成主城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处理水平也居全省前列。




【酒城新报】

我是酒城新报的记者冯蔡,请问我市海绵城市是如何推进建设的?



泸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修华


感谢记者朋友对我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关注,我市在海绵城市建设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规划引领,科学指导。为科学指导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按照规划先行要求,2016年我市启动《泸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编制工作,2017年经市政府审定批准同意组织实施,至此《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成为我市城市建设法定规划,用以科学指导海绵城市建设。


二是强化保障,全力推进。我市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泸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出台了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绩效评价指标分解等文件,建立了政府统筹指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是分类推进,试点先行。2016年到2017年,我市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先后实施两批城市内涝整治、玉带河黑臭水体治理、主城区道路白加黑改造、长沱两江排污口取缔等项目。2018年到2019年,我市以解决城市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实施了黄舣截污干管、长江生态湿地公园和渔子溪河道防洪整治及配套工程等项目。


四是积极探索,全程管控。2018年,我市出台《关于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的通知》,要求规划主城区范围内新改(扩)建地块在项目土地出让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均将海绵城市建设与项目主体同步实施,确保规划落地落实。


【陈敏】


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媒体朋友们如果还需要作进一步了解,会后可以继续交流,大家有什么问题或者意见建议,可以直接和市政府新闻办联系,我们将积竭诚为大家提供服务。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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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刘勋 魏杰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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