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禁放烟花爆竹 绿色环保过新年

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入屠苏。

春节将至,很多市民朋友习惯于燃上一盒烟花、放上两卷爆竹来喜辞旧岁。但是,烟花爆竹燃放时会产生大量的大气污染物,在污染市区空气的同时,对人体健康也将造成危害


关于烟花爆竹的燃放带来的巨大危害
小伙伴们知道多少呢?
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禁燃烟花爆竹,
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预防大气、噪声污染。



泸州市中心城区
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中心城区范围:

● 二环线东段(安宁立交至泰安长江大桥)

● 二环线高新区段(泰安长江大桥至城南立交)

● 二环线纳溪段(城南立交至机场立交)

● 二环线西段(机场立交至蜀泸立交)

● 二环北段(蜀泸立交至安宁立交)

以内的各街道行政区域。

●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在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爱护美丽的泸州

过低碳、绿色、文明的春节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移风易俗,弘扬新风,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以实际行动让和谐泸州的城市面貌更文明,用一言一行让美丽泸州的环境空气更清新。



衷心祝愿大家新春快乐
阖家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End

来源丨综合重庆生态环境、株洲环保编辑丨王兴权 魏杰
推荐阅读

绿水青山守初心,砥砺奋进新时代

倾听企业呼声 提升服务质量 优化营商环境

泸州:高质量发展这一年……

一图读懂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扩散丨第十批尾气超标名单来了!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