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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版最新垃圾分类指南来了!今后要这样扔垃圾

“泸州版”生活垃圾分类指南新鲜出炉,泸州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了“操作指南”。
6月24日,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目标和投放指南(试行)》,规定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主城区生活垃圾将逐步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泸州生活垃圾这样分类

根据基本分类标准,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

可回收物是指生活中产生的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织物等。


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等。


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指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易腐垃圾。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壳、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厨余垃圾;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产生的食物残余、废弃蔬菜瓜果和废弃食用油脂等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等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动物内脏、水产品废弃物等易腐垃圾。


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


分类投放

居民家中应设置四类收集容器

根据分类投放要求,居民家庭生活中应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收集容器,每日将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投放至公共区域收集桶,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可积累到一定数量后投放。

住宅小区、公共区域、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投放责任人应根据生活垃圾分类交运的投放时间、投放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到对应的垃圾收集点(车、容器);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也可以根据当地实际交予区政府确定的单位或智能回收箱。

按照厨余垃圾投放要求,厨余垃圾应从产生时就与其他类别垃圾分开归类、单独收集,去除食材食品的包装物并沥干水分,不得混入纸巾餐具、厨房用具等杂质。

厨余垃圾应参照《泸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中对餐厨垃圾的有关要求,实施油水渣分离,并将油和渣部分集中收集,由垃圾分类责任人转运至就近接收点交付餐厨垃圾运输单位。难以生物降解的贝壳、大骨头、毛发、榴莲壳等,作为其他垃圾投放。

条件成熟的小区,厨余垃圾纳入我市已建成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处理,由垃圾分类责任人将收集后的家庭厨余垃圾转运至周边餐厨垃圾收运点;条件暂不成熟的小区,家庭厨余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处理。



按照可回收物投放要求,可回收物应积累到一定数量后再投放或预约上门回收,应尽量保持干燥干净,避免受到污染。
●废纸应尽量保持平整,废纸箱应规整压平。快递包装盒应去除胶带后投放。
●立体包装物(如可乐瓶、牛奶罐、酸奶盒、洗衣液桶、洗发水瓶等)投放前,应清空内容物并晾干,尽量清洗干净、压扁后再投放。废玻璃制品应轻投轻放,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
●尖锐的废金属制品应包裹后投放。用于捐赠的旧衣物,清洗干净后,自行送到专门的捐赠点。
●大块纸板、泡沫板等,不宜直接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应规整后置于投放点(收集容器旁)或预约上门收集。
●废家用电器、电脑等废电器电子产品应尽量保持完整,不得自行拆解。



有害垃圾要这样投放

根据有害垃圾投放要求,有害垃圾投放时宜保持物品的完整性,并注意轻放。鼓励居民自制容器在家中暂存有害垃圾,积累到一定数量后再集中投放或预约上门回收。
●废荧光灯管、废含汞温度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破损的废电池(如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应采用透明塑料袋封装后再投放。
●废油漆和废杀虫剂、空调清洗剂等均应与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
●废药品及其内包装纳入有害垃圾收集投放;不接触或未沾染药品的纸盒等外包装应纳入可回收物处理。
●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应就近投放至周边街道等公共区域的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成分复杂难以分辨类别的生活垃圾,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农业废弃物、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动物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禁止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收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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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川江都市报 记者:许亚琴编辑丨王兴权、魏杰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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