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70城最新房价出炉,这座城市再次领涨!然而炒房团却因此无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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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了2018年7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统计数据。
数据显示,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3个,上涨的城市有65个,持平的城市有2个。其中,三亚环比涨幅3.7%领跑,北上广深环比分别涨0.2%、跌0.1%、涨0.6%、涨0.5%。
与上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个,上涨的城市有65个,持平的城市有1个。
7月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l07572dfk34&width=500&height=375&auto=0△央视财经《国际财经报道》栏目视频
数据显示:7月份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上海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环比下降0.1%),北京、广州和深圳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分别环比上涨0.2%、0.6%和0.5%。);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1%,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
35个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5%,涨幅比上月扩大0.8个百分点。 分城市看,三亚以3.7%的环比涨幅位居70城市之首,济南紧随其后(环比上涨3.0%),昆明、宜昌、扬州、烟台、蚌埠、哈尔滨等11个城市的房价环比涨幅超过2%。
业内人士表示,近期,国家提出坚决遏制房价上涨,会对后期房价起到抑制作用。
国研中心市场经济研究员 刘为民:一线城市仍然保持一种平稳的回调态势,前期一些西南地区,包括一些环渤海地区的一些上涨过快的一些城市,也出现了相应的调整,对于后期,整个房地产市场运行在这样一个趋紧的调控态势下,仍然呈现一个持续调整的状态。
据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介绍,一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回落,三线城市略有扩大。
刘建伟说,7月份,各地继续坚持因城施策,调控措施陆续加码,努力促进供求平衡,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刘建伟介绍,15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有涨有跌。
7月份,15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2个,与上月相同,最大降幅为0.1%;持平的2个,减少1个;上涨的11个,增加1个,最高涨幅为3.0%。同比下降的城市有4个,比上月减少3个,最大降幅为1.9%;上涨的11个,增加3个,最高涨幅为6.9%。
从城市看,房价上涨集中在二三线热点城市,三亚、济南新建住宅环比上涨分布达到了3.7%、3%,另外,昆明、烟台、宜昌、扬州、长沙、呼和浩特、海口、徐州、襄阳、哈尔滨、蚌埠、石家庄、青岛等13个城市房价环比上涨超过2%。同比也只有上海、深圳、无锡、南京下调,泉州持平,其他65个城市上涨。二手房方面,66个城市环比上涨,三亚、海口等10个城市环比上涨超过2%。
一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回落 三线城市略有扩大
7月份,各地继续坚持因城施策,调控措施陆续加码,努力促进供求平衡,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据初步测算,从环比看,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0.2%,涨幅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上海价格下降,北京、广州和深圳价格分别上涨0.2%、0.6%和0.5%。31个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1%,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35个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1.5%,涨幅比上月扩大0.8个百分点。一线、二线、三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别上涨0.2%、1.0%和1.1%。
从同比看,70个大中城市中,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上涨0.2%,上月为持平;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上涨0.5%,涨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别上涨7.3%和5.5%,涨幅比上月分别扩大1.0和0.9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分别上涨6.7%和5.1%,涨幅比上月分别扩大0.7和0.8个百分点。
15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有涨有跌
7月份,15个热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2个,与上月相同,最大降幅为0.1%;持平的2个,减少1个;上涨的11个,增加1个,最高涨幅为3.0%。同比下降的城市有4个,比上月减少3个,最大降幅为1.9%;上涨的11个,增加3个,最高涨幅为6.9%。
新闻多一点
董希淼:住房信贷政策应更加审慎
近期,我国住房信贷市场发生的变化引发了人们的关注。其一是,自2017年1月份以来,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连续19个月上升;其二是,有报道称部分商业银行拟对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利率微调,后证实并非如此,引起广泛关注。住房信贷政策关系房地产调控大局,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对相关政策调整和业务经营应更加审慎。
不可否认,金融是房地产市场的血脉。2017年,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首次突破20万亿元,达21.86万亿元,同比增长22.2%,仍然保持较快速度。同时,仍有部分个人消费贷款等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大量信贷资金进入房市,既有我国居民住房真实需求不断增长的影响,更是房价大幅上涨刺激下居民投资热情所致。
相较于各地出台的限购政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调整房地产市场短期的投资性需求、投机性需求都有着更为明显的作用。研究表明,贷款利率、首付比例对购房者收入、财产及贷款年限的限制等,都会影响到购房成本,进而影响到消费者的购房行为。调整住房信贷政策,可以从调整贷款总量、贷款价格、贷款条件、贷款首付以及贷款期限等方面入手,量价并举,长短结合,既调控总量又调整价格,既着眼当下又引导预期。
今年以来,我国货币政策边际放松,银行间流动性趋于充裕,市场预期很可能会引起新一轮房价上涨。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坚决遏制房价上涨,凸显了中央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的决心。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对住房信贷政策的调整和实施应该更加审慎,应根据区域、需求不同实行差别化对待,服从和服务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
从区域看,应坚持因城施策。对于部分房价上涨较快的热点城市,整体上应继续严格控制贷款总量,主动上调贷款利率,适当收紧贷款条件,并提高贷款首付比例。对部分房地产库存量较高的三四线城市,商业银行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发挥住房信贷的杠杆作用,从贷款利率、贷款条件、贷款首付等方面适度加大支持力度,助力房地产市场“去库存”。
从需求看,对不同的购房需求应区别对待。必须看到,我国城镇化还将持续较长时间,不少居民特别是中小城市居民较强的购房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应区分不同客户,合理满足自住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坚决抑制投资性、投机性购房需求。同时,要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步伐,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和服务,推动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在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实施过程中,还要采取措施,防止部分人群利用“假结婚”“假离婚”等手段钻空子,使住房信贷政策及相应措施走形变样。
2003年,央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首次提出了个人住房贷款差别化管理理念,强调针对不同的购房人,采取不同的住房信贷政策。总体而言,在政策框架之内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应该交由商业银行决定。但也要看到,近年来我国家庭部门的杠杆率上升较快,潜在风险不断累积。在近来流动性较为充裕、负债成本有所下降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应该保持清醒认识,审慎经营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不向市场发出错误信号。这既是防控自身经营风险的需要,也有利于稳定家庭部门杠杆、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盘和林:今年楼市“金九银十”或难现
以往9月份、10月份都是房地产市场较为重要的时间窗口期。开发商为了缓解年终资金周转和财务报表的压力,通常会在9月份、10月份大量推盘,房地产市场销售量会明显增加。现在距离9月份已经不远,但种种迹象表明,在楼市调控政策持续加码、房价预期阶段性见顶、家庭居民负债率处于高位等情况下,预计今年楼市“金九银十”很难重现。
时至今日,房子已成为大多数家庭最重要的资产。在房价居高难下的情况下,房价一定幅度的下调带来的开发商收入下降,往往远低于降价后需求增加带来的销售收入增长。总体来讲,仍有利于增加开发商的销售收益。此外,“提价后再打折”等伎俩让房价即便貌似打折,也总是水涨船高。所以说,楼市“金九银十”并非真正让消费者得实惠,更多的是基于消费者市场预期下的消费。
随着近些年各地房价不断上涨,特别是房价收入比的拉大,以及国家调控力度的加大,人们对于房价上涨预期的判断也在改变。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时隔一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座谈会又明确提出,对楼市调控不力的城市要坚决问责。有关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越收越紧,让人们对楼市的观望态度增加。近一段时间,有“最难买房的城市”之称的厦门房价就已经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回落。
市场预期传导至楼市需求及房价涨落,除了有政策方面的原因,也与房企资金紧张、房价和家庭债务居高不下密切相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房企自有资金所占比例已达60%至70%。随着国家去杠杆工作的推进,房企加杠杆大量推盘的空间被限制,再加上各地的“限购限贷”政策,消费者加杠杆购房的空间也同样被限制。短期来看,无论是作为供给侧的房企,还是作为需求侧的购房者,加杠杆的可能性都不大,空间也不足。没有资金做杠杆,更难以撬动楼市“金九银十”。
还要看到,由于房贷的原因,目前我国居民家庭负债率已经到了很高的水平,很多消费者已经不敢像以前那样无忧无虑地猛加杠杆购房。数据显示,我国家庭最新房贷债务率为34.29%,住户各类贷款占住户存款比高达63.48%,考虑到其他债务因素,居民对于推动楼市“金九银十”的资金力量已明显不足。
图片来源:摄图网
炒房这件事情,对很多人来说再正常不过了。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一本万利。面对严格的限购、限贷政策管控,炒房客们仍旧各出奇招,想尽把法攫取更多的炒房收益。但如今,这样的投机行为将面临极为严重的后果:因为公安来了!
昨天一早,住建部主管的媒体发布了一篇报道,一个“北京炒房团”在炒完唐山之后,目前锁定了下一个目标:天津
看到这则消息,族妹不禁为天津的朋友捏了一把汗,更为那些参与炒房的炒房团、房地产公司和中介们捏了一把汗。
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定下“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的基调后,8月初住建部下达了命令:对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地方坚决问责。
现在,各个地方政府也是“亚历山大”,使出浑身解数,治理楼市。8月14日,重庆市一则有关整治房地产的通知,吓坏了炒房客。发布这则通知的部门,不仅有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还有重庆市公安局。通知的全称是《关于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
也就是说,在重庆,炒房可能炒房或上升至犯罪行为。
重点打击职业化、团伙化、恶意化违法犯罪行为
族妹看到,上述通知是在8月14日发布在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官网,但落款日期是7月24日。
但在7月20日,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官网转载了当地媒体的一则报道,列出了最近重庆市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治理的典型案例。其中,在对沙坪坝区“书香溪墅”项目F区1号楼涉嫌“价外收费”进行调查发现,有自称是该项目开发企业管理干部的人员(其中一男子名张某)于2018年3月至5月期间,在该项目销售现场以购房须缴纳“选房费”等方式为由,收取15户购房者每户4万元共计60万元费用。重庆市国土房管局不仅关闭该项目网签系统,责令整改,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上述《关于整治和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
各区县国土房管部门、公安部门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国土房管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房地产领域职业化、团伙化、恶意化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震慑犯罪分子。
重点整治和打击以下9类违法违规行为:
(一)编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通过网站、新媒体等途径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炒卖房号”非法牟利。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通过“炒卖房号”、违法收取购房人“指标费”、“茶水费”等房价款以外其他费用,非法牟利的行为。
(三)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通过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行为。
(四)伪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通过伪造、变造公文、证件、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
(五)挪用、侵占房地产交易资金。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人员非法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
(六)“一房多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同一套商品房出售给多人或将已抵押、查封的房屋销售给他人的行为。
(七)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八)威胁人身安全。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租户、强制上涨或恶意克扣租金、押金;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破坏房地产行业管理秩序等行为。
(九)房地产领域涉嫌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其他违法行为。
为此,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还组建了领导小组,请重点看一下小组的成员:
重庆市的这则通知并非独创,最近一个多月来,全国各地都已经展开了打击房地产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其中,投机炒房行为都是重点打底的对象。
6月25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的发布单位除了住建部,还有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银保监会。
通知中,专门列出了先行开展专项行动城市名单: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贵阳。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小到岳阳、无锡、佛山,大到省会城市杭州、哈尔滨,兰州、成都、昆明、合肥、武汉,甚至云南省、黑龙江省、浙江省、山东省的住建厅都发布了“开展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地的专项行动都有公安等多个部门参与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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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族妹午餐加个鸡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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