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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男子携11岁女童私奔六天六夜,警察说:幸好你们没有…

2016-07-25 海宁向导

成年男子携幼女私奔,难道是因为爱情?

     

这私奔听起来好像有那么一点浪漫的意味的。只可惜男主角被爱冲昏了头脑,罔顾礼法带着未满14岁的小女友私奔。7月13日,李某勇(男,21岁,云南昭通人)经事先预谋,利用李某艳(女,11岁,云南昭通人)对自己的信任,诱使李某艳私自离家与自己打算一同前往云南共同生活。被李某艳父母发现后立即报案。7月19日5时许,海口美兰公安局民警在兴丹路一出租屋将嫌疑人李某勇抓获,侦破该起拐骗儿童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图为嫌疑人李某勇


21岁男子与11岁女“相爱”私奔家人求助

7月14日,海口美兰分局接到李某荣报案称,其11岁的女儿李某艳被邻居李某勇拐骗,家人与女儿已经失去联系。接到报案后,美兰分局领导立即指示刑警大队介入调查。

经查,受害人李某艳与嫌疑人李某勇系云南昭通老乡,两人互相认识。7月13日下午,李某勇将李某艳带离后,李某艳不再与家人联系。侦查员随即通过李某勇家属告知李某勇相关法律法规,阐明其危害性,让李某勇将李某艳送回,但其拒绝配合,仍带着李某艳在外四处躲藏。经进一步侦查,侦查员7月19日5时在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一出租屋将嫌疑人李某勇抓获,并顺利解救被拐骗女童李某艳。


涉嫌拐骗儿童的阿勇后悔不已


“双方父母也比较熟悉,经常开玩笑,说等女儿长大后就让他们两人在一起。”据办案民警介绍,李某勇与李某艳家住隔壁,两个孩子经常通过QQ聊天,联系渐多,并逐渐产生好感。李某勇说,他曾找人跟姑娘的父母谈,希望他们同意两人在一起。但是,她父母不同意。于是,他才带着李某艳出走,打算到外边躲几天,等双方家长商议同意两人的婚事之后,他们才会回家。
  

13日,李某艳提出趁着暑期也想出去玩,李某勇并与其相约在白沙门公园见面。随后李某艳的家人得知两人出去玩了,并打电话让其回家,但是当晚李某艳没有回家,第二天,李某艳给家人发信息说不在海南了,手机也随即关机,家人只能向辖区派出所求助。


李某勇带走李某艳的六天六夜里,靠着亲戚的支持,他们住过酒店,租过房子,四处躲藏。直到19号凌晨,李某勇被破门而入的警方抓获,才知道自己和亲戚都犯了法。


对话“无知痴情男”:既然相爱就应该在一起

“我真的不知道这样做违法了,我真心喜欢她,只想和她在一起,喜欢一个人也没有错。”7月21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嫌疑人李某勇,他说: “我觉得既然两个人相爱了,就应该提前就在一起”。

李某勇告诉记者,自从两人提出要私奔出走,他也好好计划过。李某勇说,自己在海口一带打零工为主,每个月的收入也有四五千,他觉得自己也有能力养活两个人的生活,因此自己一时冲动就想带女孩子走,因为女孩子也说自己非常喜欢我,跟我在一起她很开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勇、李某林、王某桥被依法刑事拘留,李某令被依法取保候审。

民警提醒:尽管该起案件中,带着幼女私奔的男子,虽说得到了幼女的同意,但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毋庸置疑。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管其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在其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你让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这种行为均涉嫌拐卖儿童罪。

拐卖儿童罪如何处罚

拐卖儿童罪,是指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根据《刑法》262条,拐卖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更加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男方在明知女方不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还会构成强奸罪。李某勇没有越过雷池,算是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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