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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整治】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为,我有所为!交警总队部署开展集中上门告知查勘工作,从源头消除车辆改装噪音影响!

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连续收到市民群众来电,反映深夜本市部分路段有大功率跑车高噪音行驶影响市民正常生活。


1

5月29日,市民郑先生反映

夜间23:00至24:00在黄浦区广西南路、延安东路附近,常有一些跑车聚在一起,产生的噪音经常吵醒附近居民。


2

6月25日,市民徐先生反映

每天凌晨0:00至4:00在长宁区延安西路附近,常有跑车在行驶时发出巨响,严重扰民影响睡眠。还有部分市民来电反映,有些跑车擅自取消排气消音器、扩大排气声,特别是夜深人静时非常吵,噪声扰民严重,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加打击力度。


针对市民呼声,为进一步打造安静、守法、有序、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全面消除大功率车辆非法改装产生噪音扰民的现象,近日,交警总队重点部署对本市注册登记的功率达到5000CC以上的法拉利、兰博基尼、阿斯顿马丁、本特利欧陆、奥迪R8、克尔维特等进口跑车开展集中上门告知查勘工作。


期间,各交警支(大)队将积极会同属地派出所,对辖区内大功率进口跑车开展逐一上门告知查勘行动,严格落实“两个必核、两个必查、一个告知”措施,即:必须核对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和车辆信息,对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已变更的,应做好登记并办理联系地址变更备案手续;必须查勘发动机和排气管部位,发现改装嫌疑的必须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改装行为的违法后果。对车辆短期内不在本市的,及时与车主取得联系,预约上门时间。发现存在擅自加装涡轮或改动排气管消音装置等行为,责令机动车所有人尽快恢复原样,并告知其违法上路行驶后果。


同时,交警总队将指导各机动车检验机构在办理涉及机动车查验相关业务及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严格查验车辆发动机和排气管部位,发现有擅自加装涡轮或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行为,坚决不予通过车辆查验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告知车主待车辆恢复原样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各交警支(大)队在日常执法管理工作中,将紧密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交通大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大功率跑车的拦截检查,发现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和擅自改变已登记的技术数据的行为的,依法严格处理。


改装排气管图例

▲改装消音器及扩大排气管口


▲扩大排气管口


改装发动机图例

▲左右加装双涡轮


▲加装涡轮及扩音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200元罚款。《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第五十七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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