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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太平、城东、城西这些地方城村两改,红线范围公布!

温岭发布 2022-08-26

3月2日,全市城村两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主城区城中村“清零行动”正式打响。我市将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主城区太平、城东、城西城中村签约改造。现将城村两改征收红线范围公告如下:


国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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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


01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温征启公告〔2022〕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太平街道东门路A区块建设项目需要,拟征收太平街道东门村、西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太平街道东门村、西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3.553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温岭市人民政府将指定太平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02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温征启公告〔202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太平街道东门路B区块建设项目需要,拟征收太平街道东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太平街道东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3.386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温岭市人民政府将指定太平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03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温征启公告〔2022〕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太平街道东门路C区块建设项目需要,拟征收太平街道东门村、西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太平街道东门村、西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4.2892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温岭市人民政府将指定太平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04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温征启公告〔202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太平街道田洋瓦屿叶地块建设项目需要,拟征收太平街道东门村、田洋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太平街道东门村、田洋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1.181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温岭市人民政府将指定太平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05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温征启公告〔2022〕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太平街道东辉南路东辉公园西北侧地块建设项目需要,拟征收太平街道东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太平街道东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0.075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温岭市人民政府将指定太平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06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温征启公告〔2022〕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太平街道东辉南路老车站周边地块建设项目需要,拟征收太平街道东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太平街道东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0.0121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温岭市人民政府将指定太平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07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温征启公告〔2022〕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太平街道长大楼以西地块建设项目需要,拟征收太平街道南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太平街道南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约3.097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温岭市人民政府将指定太平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特此公告。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温岭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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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制图丨毛军波  林   玲

编辑丨王   怡

校对丨程   丽

审核丨潘建桁 黄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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