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温岭13个部门公布举报方式
按照全国、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会议部署,日前,温岭市启动为期6个月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市开通了电话、信件举报渠道,群众遇到养老诈骗问题,可来信来电反映。
我市受骗案件回顾
2021年4月20日,受害人李某接到老乡王某的电话,对方谎称自己要在老家托人帮忙购买父母及丈母娘的养老保险,并询问李某有无意愿一起组团买。李某想到自己父母都未缴纳过养老保险,便答应了下来。王某又谎称购买养老保险需要提前预定名额,2000元一个名额,并称最好一次性缴满15年的保费。
李某轻信了对方,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2年2月8日期间,多次通过支付宝、微信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共计31.06万元。其中包括王某索要的“手续费”“做账费用”“好处费”等共计18.96万元,以及“保费”12.1万元。
之后,李某在平台内查询家人购买养老保险的记录时,没有查到相关缴费参保信息,这才意识到被骗,于是选择报警。
目前,王某已落网,警方追回受害人损失20余万元,案件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线索举报方式
01
温岭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举报电话:0576-86128041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温岭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邮编:317500
02
温岭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线索征集范围:养老领域以“投资理财”等名义向老年人或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举报电话:0576-81625869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市金融工作中心)
邮编:317500
03
温岭市民政局
线索征集范围: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线索,包括未在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企业、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举报电话:0576-89961712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万昌中路319号
邮编:317500
04
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线索征集范围: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576-89933886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东门北路235号
邮编:317500
05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线索征集范围: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0576-86143647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横湖中路188号建筑业大厦
邮编:317500
06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线索征集范围:违反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对老人年误导和“洗脑”等问题。
举报电话:0576-86229967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体育场路518号
邮编:317500
07
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线索征集范围:不合理低价游尤其是低价养老旅游、未签订旅游合同、旅游过程中以非法欺诈手段诱导或强迫老年人消费;艺术品经营单位隐瞒艺术品来源误导老年人,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
举报电话:0576-86208713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方城路58号老市政府二号楼
邮编:317500
08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线索征集范围:养老机构内设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或超范围开展医疗服务活动等违法问题。
举报电话:0576-86222572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58号(市卫生健康局)
邮编:317500
09
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线索征集范围:以涉老“食品”“保健品”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制售伪劣商品等涉诈问题。
举报电话:12345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18号
邮编:317500
10
温岭市公安局
线索征集范围: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传“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名义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110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322号
邮编:317500
11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12309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横湖中路218号
邮编:317500
12
温岭市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12368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横湖中路198号
邮编:317500
13
银保监温岭监管组
线索征集范围:以销售“养老理财”“养老保险”等名义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线索。
举报电话:0576-89953635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温岭市太平街道人民东路200号应急大厦201室
邮编:317500
线索举报须知
1.举报内容涉及养老服务诈骗的予以受理,其他方面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2.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配合处置部门做好调查工作,捏造事实或诬告陷害的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处置部门依法对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等保密;
4.除110电话外,其余电话受理为工作日工作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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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平安温岭
校对丨程 丽
审核丨王军波 黄晓慧(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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