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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人注意!4月10日起实名!涉及买房卖房→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完善服务制度,规范办事秩序,提高服务效率,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从2023年4月10日起调整取号规则,实行实名制取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Part.01
开通实名制取号,即当申请人取号时,需在取号机上刷本人二代身份证、输入手机号码领取叫号单,打印出的叫号单上除显示排队信息外,还增加了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大厅受理人员将依据申请人、身份证、叫号单三合一原则实名办理相关业务。
Part.02
申请人为不动产权利人(房主),不动产产权为二人以上所有的,可选择1名权利人通过刷本人二代身份证领取叫号单;二手房买卖登记由卖方或买方通过刷本人二代身份证领取叫号单。同行办理业务人员请直接在等候休息区等候。导服人员将协助您操作领取,如遇问题咨询,您可到咨询窗口(窗口号F44)进行咨询。
Part.03
办事市民实名制取号后,凭取号单等候叫号办理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因自身原因过号的(需重新取号);
2.私自划改、涂改取号单的(取号单作废);
3.叫号单上标注的身份证号码与办理业务的实际申请人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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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丨程 丽
审核丨李淑敏 叶梦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