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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燃警示|牢记!开放式厨房不能通“气”

李廷彦 博燃网 2022-04-22

前言

  

  如今,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居家装修更趋向于时尚舒适,很多人都希望装出个性化的房子,开放式厨房就越来越受欢迎,这就给用气安全埋下了安全隐患。往往会遭遇“不予通气”的尴尬,由此引发的纠纷也不在少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住宅设计规范》等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中,早已明确了“设置灶具的家用厨房应设门”的要求。


危险系数高

  开放式厨房是指没有封闭的厨房,也就是厨房空间与餐厅合二为一或与客厅空间相邻而无任何门挡住的空间,形成了一个开放式的烹饪就餐空间。开放式厨房不仅外观漂亮时尚,而且逐渐成为了休闲、娱乐和沟通交流的重要场所。

  但是,开放式厨房连接起居室、餐厅、客厅,其间并没有任何隔断措施,燃气一旦发生泄漏,将会迅速弥漫到整个空间。若是家用电器产生的电火花等引爆燃气,会引发整个空间的火灾或是爆炸,其产生的破坏力及影响范围将大大高于有门的情况,因为带有门或隔断的厨房,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阻断的作用,安全系数就要高很多。


相关规定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第10.4.4条第1款规定了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这种厨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明厨房。简而言之,明厨房有直接对外的门窗,可以提供充足的氧气来满足安全用气条件,一旦发生燃气泄漏事故,可以有通道排出。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

  强制性条文:

  8.2.2 居民住宅用燃具不应设置在卧室内。燃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第2.0.12条对非居住房间的定义为:“住宅中除卧室、起居室(厅)外的其它房间。”)

  8.2.3 燃具、用气设备与可燃或难燃的墙壁、地板、家具之间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热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由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0平方米;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最小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平方米。

  厨房的直接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0平方米。但是现在很多厨房没有开窗,或是窗户没有直接对着室外,或是窗户面积过小,这些都不符合国标要求,这类厨房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暗厨房”。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4.2.1 设置灶具的房间除应符合本规程第4.1.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等隔开。


变通办法

  如您真的喜欢开放式厨房的设计,还是有变通方法的,可以做成玻璃移门,这样既控制了油烟,又做到了视觉上的通透。如果用户厨房已经装修完毕,必须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改装厨房,否则不能通气点火。用户在装修前,最好先与燃气公司说明装修情况,工作人员会提示不要做开放式厨房。


热点解答

  1、国家标准中,对厨房与客厅隔断的门、墙有什么要求? 

  答:《住宅设计规范》5.8.6条规定:“厨房的门应在下部设置有效截面积不小于0.02m2的固定百叶,也可据地面留出不小于30mm的缝隙。”需是实体上的门、墙。 


  2、这条规定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邻居也是开放式厨房,上个月都通了气,为什么我不能通?已通气的客户怎么处置? 

  答:燃气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执行。之前已通气的客户会安排入户进行安全巡检并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客户进行整改,未通气的客户须整改符合规定后方可通气。 


  3、之前并不知晓开放式厨房不能通气,现在装修好了才说不能通气,燃气公司也不给客户一个缓冲期,说不通就不通,非常不人性化。 

  答:燃气公司在开发商交房之前就已将《燃气告知书》传递至开发商,并要求开发商在交房时将《燃气告知书》发放给客户。《燃气告知书》中装修注意事项里明确提出“用气房间与非用气房间应有效隔离”。后期我公司也将在燃气工程验收、签订供气合同、通气等环节加大宣传力度。若不按要求规范用气,确实存在用气安全风险: 

  (1)若厨房不封闭、没有门墙,火势很容易向其他场所蔓延;可燃气体可能泄漏并悄然弥漫到客厅、卧室等场所,开关电视机都有可能酿成灾难。 

  (2)客厅因空调使用、防蚊、防风等客观因素,难免会关闭窗户,自然会有形成密闭房间的情形,密闭房间内使用燃气易导致人员一氧化碳中毒。 

  为了您的用气安全,建议您尽快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加设实体墙、门,燃气公司将第一时间提供通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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