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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必修2第七课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全册精讲+→ 班班通教学系统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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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思想政治必修一知识点精讲(人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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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处理民族关系的原则:平等、团结、共同繁荣 

民族平等 首要原则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三项原则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政治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前提条件。各民族的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发展,又是民族平等团结的物质保障。

民族团结 重要原则 民族团结、民族的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照耀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民族共同繁荣

根本原则 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59、回顾我国民族区域自制的法制化进程

(1)1949年9月,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2)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民族自治写入宪法。

(3)1984年10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基本法,标志民族自治进入了法制化建设的新阶段。

(4)200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的修改的民族自治法,正式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地位,扩大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60、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制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涵义

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理解:A、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民族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不可分割的部分。是部分与整体关系。民族自治地方在国家统一领导下,,这是前提。

B、区域自治,分为三级: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

C、自治机关:自治地方机关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享有和行使自治权。

D、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行使自治权:自治权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包括立法自治权、变通执行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和其他自治权。

(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选择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制度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三种形式。

我国实行民族自治区域自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选择。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决定我国既不能实行单纯以民族为单位的民族自治,也不能实行单纯以区域为单位的“地方自治”。而的创造性的把民族自治和区域自治结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6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1)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2)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3)有利于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4)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62、全面正确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

(1)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长期的基本政策。内涵是:有信仰,也有不信仰的自由,有信仰这种,也有信仰另一种宗教的自由,有信仰同一宗教内不同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仰,现在信仰的自由,有过去信仰,现在不信仰的自由。

政府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信仰的自由。这有两个内涵:一是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二是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权利,是政府尊重人权的体现,侵犯这一权利,要承担法律责任

(2)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政府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为了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

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3)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宪法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A、要求宗教界人士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

B、要求宗教界人士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对教义做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解释。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做住贡献。


考点六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⒈我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这是我国重要的国情之一。

⒉各族人民共同缔造了伟大的祖国: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祖国辽阔的疆域;各族人民共同发展了祖国的经济和文化;各族人民共同捍卫了祖国的独立和尊严;各族人民共同参加了推翻“三座大山”革命创立新中国

㈡我国新型的民族关系

⒈原因: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铲除民族压迫民族歧视阶级根源

⒉特点: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全面认识我国的民族关系: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铲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逐步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但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经济、文化等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依然存在,而且难以在短期内消除。

⒊巩固新型民族关系的措施:

公民要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义务;要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责任付诸行动

⑵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⑶坚持和完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基本原则

⑷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为巩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制度保障;⑸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为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供法律保障;⑹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民主制度,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为新型民族关系提供根本政治保障

㈢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

民族平等原则。

⑴含义:我国各民族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应尽的义务

⑵原因:我国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我国各族人民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政治基础。

⑶表现:

①各民族在政治权利社会地位上实现了平等。各民族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都以平等的地位参加国家和本民族事务的管理。少数民族参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民族平等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形式历届全国人大都有少数民族代表参加,从第三届开始,已确认的少数民族都有了全国人大代表,而且少数民族代表所占代表总数的比例,都高于同期少数民族人口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为了进一步体现民族不分大小一律平等的原则,在全国政治协商会议中,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政协委员,利于反映本民族的愿望。

②各民族在发展经济文化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③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权利,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民族团结原则。

⑴含义:各族人民和睦共处、友好往来、互相合作,谁也离不开谁的大团结局面。

⑵原因:民族团结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前提,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保证,是国家统一基础;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前提条件

⑶表现:东部地区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等。

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

⑴含义: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科学等都得到发展,民族素质得到提高。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提高。

⑵原因: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物质保证

⑶表现:党和政府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辉煌成就。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三者互相联系、不可分割。民族平等是实现民族团结政治基础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前提条件各民族共同繁荣特别是经济发展,是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物质保证

▲处理民族关系基本原则的注意点

原则

注意点

民族平等

坚持民族平等,不等于各民族之间完全相同,彻底消除民族之间的差距,由于历史、地理等原因,民族之间仍存在事实上的差距,各民族之间的发展程度是不一样的;民族平等不仅指政治方面的平等,还包括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民族平等不仅指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还包括依法平等地履行义务。

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不仅指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还包括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团结。

各民族共同繁荣

各民族共同繁荣是一个过程,不等于各民族同步繁荣;各民族共同繁荣不仅指各民族经济的繁荣,还包括政治、文化等方面共同繁荣。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主体对推动民族地区发展肩负的责任

主体

措施

中国共产党

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作用,提高执政能力,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政府

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履行政府职能,统筹区域发展。

人大

通过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制度和法律保障,督促相关国家机关落实有利于民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

人民政协

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为民族地区发展建言献策。

公民

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和“大民族主义”,维护民族平等;坚持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以自身的行动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自觉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地方民族主义亦称“狭隘民族主义”,是一种以孤立、保守、排外为特征的民族主义。它往往表现为忽视民族团结在祖国统一大家庭中的地位,只看到本民族暂时的、局部的利益,惧怕先进事物,维护本民族中某些落后消极的东西,阻碍本民族的进步和发展。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地方民族主义思想影响仍然存在。

◎大民族主义在国内压迫其他民族,谋求并维护本民族的特权,推行民族歧视政策,镇压其他民族的反抗;在国外则谋求民族扩张,征服和奴役其他民族,镇压被压迫民族的反抗。在多民族国家内,如果一个民族在全国层面上是少数民族,但在某个地区居于主要地位,那么他们对待本地区人口相对更少的其他民族,也可能表现出大民族主义。

■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措施:

国家要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在投资项目、税收政策等方面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

⑵需要民族地区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利用民族地区的优势;

⑶还需要发达地区在人力、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先富帮后富,达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㈣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⒈民族区域自治的法治进程:

⑴现状: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体系。

⑵意义:有力地保障了民族自治地方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发展和繁荣。

⒉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含义

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制度

地位

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自治地方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

自治机关

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

自治权

含义

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

地位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核心内容

内容

包括立法自治权、变通执行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和其他自治权。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因

必要性

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现实情况决定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传统;“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以及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互相依存民族关系,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政治基础

优越性

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蓬勃发展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国家统一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民族区域自治区与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

民族自治区

设立地区

港、澳、台地区

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

自治程度

享有高度自治权

一定自治权

社会制度

资本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

解决问题

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

解决民族问题,实现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区事务。

▲民族原则和民族政策


民族原则

民族政策

区别

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联系

民族原则是制定民族政策的基础和理论依据;民族政策体现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对民族原则的具体落实。

■民族地区在经济社会方面取得重大成就的政治因素:

⑴政治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

⑵铲除了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阶级根源,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⑶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基本原则

⑷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⑸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我国的宗教政策

⒈我国的宗教概况:我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大宗教。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也是多宗教的国家。我国信仰宗教的人数虽占总人口的比例不大,但绝对数字不小。宗教是一种不可忽视社会力量

⒉全面理解我国的宗教政策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①内涵: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②意义: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我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侵犯这一权利,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③要求: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①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保护信仰宗教的自由又保护不信仰宗教的自由②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非鼓励公民信教;实质是使宗教信仰成为公民个人的自由选择,成为个人的私事。③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即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④我国坚持政教分离的原则。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行政、司法等国家职能的实施;⑤我国实行教育与宗教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⑥中共党员不能信教。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①含义: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②目的: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并不是要限制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恰恰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

①我国宗教采取自治、自传、自养的方针,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并不是要阻止宗教领域的对外交往,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坚决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做贡献。

宗教属于唯心主义世界观,而社会主义倡导唯物主义世界观,二者在世界观上是对立的。所以,只能倡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而不是社会主义相适应。

◎邪教不是宗教。邪教是冒用宗教旗号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

◎封建迷信活动与正常的宗教活动不是一回事。封建迷信是利用人们的鬼神观念、使用欺骗手段、以索取钱财为目的的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是在法律允许的宗教场所内进行的,是信教群众表达宗教感情、举行宗教仪式、共度宗教节日的各种活动。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原因:

①宗教有它自身的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其存在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和心理根源。既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

②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信仰上的差异,并不影响其政治上、经济上根本利益的一致性。

③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要大力加强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的团结,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目标上来。

④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在我国,宗教已成为信教群众自办的事业;宗教团体成为联系信教群众的爱国组织;宗教界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教群众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

⒊科学对待宗教

⑴我们要遵循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

⑵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对人民群众进行科学世界观无神论宣传教育,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社会风尚,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⑶作为中学生,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自己,弘扬科学精神,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创造美好的人生。



【政治复习】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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