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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11岁“女友”私奔?警察蜀黍不会放过你!

2016-07-26 长江公益律师团



在不少电视剧桥段中,

男女主角两情相悦,

却受家庭反对等种种原因,

而选择离家私奔。


最近,相似的故事在海口发生了。

家住桂林洋的小伙李某勇,因为和女友“私奔”而被警方刑事拘留了!


成年男子携幼女私奔,难道是因为爱情?

这私奔听起来好像有那么一点浪漫的意味的。

只可惜男主角被爱冲昏了头脑,

罔顾礼法带着未满14岁的小女友私奔。


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李某勇今年21岁,来自云南昭通,跟着家人来海南打工多年。2015年春节,李某勇在打工期间,结识了同为云南老乡的小婷(化名)一家人。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乖巧可爱的邻家女孩小婷进入李某勇的视线,闲暇之余,两人经常一起玩。






在一年的时间里,李某勇和小婷经常黏在一块儿。而朝夕相处之间,李某勇发现自己对小婷的感情,似乎不止朋友那么简单。为此,李某勇陷入了苦恼,因为小婷的实际年龄只有11岁,刚上小学四年级。但随后小婷的一番话,让李某勇似乎得到了信心。






很快,一个美好的“云南梦”,在二人心中形成了。由于担心受到家人反对,二人决定立即收拾细软,尽快出发前往昆明。2016年7月13号当晚,二人从桂林洋出发来到市区后,由于经费原因,李某勇向海口的亲戚求助。于此同时,发现女儿不见后,小婷的父母也向警方报了案。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警方通过李某勇亲属,多次告知其相关法律法规,指出这次所谓的“私奔”,已经涉嫌拐骗儿童。但李某勇似乎一心只想和小婷呆在一起,对警方的劝告并不理会,反而再次变更了藏匿地点。“云南有些地方有个习惯,如果父母不同意小孩在一起,那男孩就先把女孩带走,等双方父母协商好了再回来。”办案民警介绍,在侦办过程中,李某勇的家属并不认为这是犯罪,还阻挠民警办案,包庇并帮助李某勇带着小婷逃跑,还资助了2000元钱给他们作为生活费。






7月19日凌晨5:00,办案民警在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某出租屋内发现了李某勇的踪迹,并立即组织警力将其抓捕归案,同时将小婷交由家人。目前,嫌疑人李某勇因涉嫌拐骗儿童,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而李某勇三名家属,也由于涉嫌教唆、包庇、资助嫌疑人,已被警方抓捕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小编有话说

 这事听得有点荒唐,爱情是什么谁都很难说透,但法律却是白纸黑字一清二楚,在未经家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未成年人带走,已经触犯了法律。希望李某勇能认识到错误,也希望小婷的家人能带她到专业的机构进行青春期的心理辅导,引导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新闻加料

NEWS

民警提醒:

尽管该起案件中,带着幼女私奔的男子,虽说得到了幼女的同意,但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毋庸置疑。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管其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在其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如果你让其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这种行为均涉嫌拐卖儿童罪。


拐卖儿童罪如何处罚

拐卖儿童罪,是指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根据《刑法》262条,拐卖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媒体报道资料整理

编辑: 实习生 李丹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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