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花1500元买苹果手机,结果竟被判了刑......
最近,有小伙伴花 1500块买了个最新款的苹果手机,结果被判拘役、缓刑还罚了1000块!到底咋回事??快来看看这1500元苹果手机的事……
......
竟然有这么好的事情!!
嘿!
哥们儿醒醒!
在街上碰上这样的小贩
千万别信以为真!
小编送你一句真理: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有一哥们没醒,
贪图便宜中了招,
既被罚钱又被—
判拘役和缓刑。
事情是酱紫的.....
邓某是一名手机维修店的老板,一日,一位衣着普通的小伙子拿来一个崭新的苹果6s来店里急着出手,说是自己手头紧急着套现,想用1500元的价格把手机便宜出售。邓某对手机来路有疑虑,但如此低的价格实在让他难以拒绝,想想自己只是买个手机,能有什么问题,纠结之后最终决定收下手机。
是啊~~
能有什么问题
能有什么问题
能有什么问题
几天后,邓某因买了这部便宜手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理由是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后被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为了这部手机,
赔进去6个月+2500元。
遇到这种事儿,
默念真理三遍——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大家都知道:偷东西、销赃是违法行为,
那么,购买赃物也违法吗?
这里要明确告诉您——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小伙伴说,我确实不知道他出售的物品是犯罪所得,不算“明知”是不是就不算违法呢?那又错了!
法律中所说的明知,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并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该物品是什么具体的犯罪所得,是如何所得,该物品具体是什么物品,有何价值等。
这里再给您好好剖析下——
本案中,小伙子以显著低于市场价值的价钱出售一台新款的手机,按照常识推断其不法来源的可能性就很大,因为合法的所有者不会轻易以如此低价格的卖掉,连正规回收二手手机的价格都高于此价,除非这是捡到、抢劫或盗窃所得赃物,因此,根据事实推定的方法,且邓某在收购手机时也对手机来源有所怀疑,因此认定邓是“明知”。
最后提醒(重点来了……)
如果要购买手机等贵重物品,应到正规的门店、网店或者正规的二手市场购买。如果明知是偷来的,或者有疑虑的还坚持购买,就要想想本案中的邓某,要知道现在很多手机都有追踪功能,被失主找到的可能性越来越大,不仅手机会被失主追回,而且还会面临治安处罚,数额较大的还会构成犯罪。
总之记住一句话,
天上没有掉下来的馅饼,
正规渠道购物防止钱财被骗。
还是这句话~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来源:媒体报道资料整理
编辑: 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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