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手机内存总不足?工信部发布新规,和每个人的手机都有关!

2016-12-29 长江公益律师团


小编最近要被折磨疯了啊

手机想要安装一个软件结果储存不足

连想要拍几张照片结果是这样的

☟☟☟

最闹心的是手机里自带的软件

根本用不上还删不掉!

求小编的心理阴影面积...


这样的情况就要改变了!

近日工信部发话:

明年7月起,

手机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



Really?

◆ ◆ ◆ ◆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近日发布了《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办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将于2017年7月1日起实施。《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确保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可卸载。


◆ ◆ ◆ ◆

喜大普奔!


杜绝不明扣费 计费数据至少保存5个月

为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提供代收费的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计费、收费行为的管理,杜绝不明扣费;收费企业应对用户确认信息和计费原始数据至少保存5个月,并为用户查询提供方便。

手机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

生产企业应约束销售渠道,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在移动智能终端中安装应用软件,并提示用户终端在销售渠道等环节被装入应用软件的可能性、风险和应对措施。


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在不影响移动智能终端安全使用的情况下,附属于该软件的资源文件、配置文件和用户数据文件等也应能够被方便卸载。




以后咱们手机里那些用不上的预装软件,通通可以删除得干干净净,而且被删除的软件在系统升级的时候不会被强行恢复!



禁止擅自收集用户信息  

我们在安装手机软件的时候,经常被要求开放各种权限,有些权限甚至跟软件功能无关。


但是这一次明确规定,智能终端应用软件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违法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未经明示且经用户同意,不得实施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开启应用软件,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等侵害用户合法权益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


生产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不得提供或传播含有

下列内容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

☟☟☟

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③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⑦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⑨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小编知道这个消息很是解气

期待政策正式实施的那天

自己的手机终于自己说的算

为这个给力的规定点个


—End—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 叶婷  实习生朱丽兰


咨询热线:4006075180

还没看够?进入“长江公益律师团”公众号点击右上角“查看历史消息”

长按指纹,识别二维码,一键加关注

或搜索公众号:长江公益律师团

您还可以通过新浪微博找到我们:


本公众号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敬请分享、关注为盼。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