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刚在公共场合张贴印有照片的悬赏公告
下午“老赖”就主动联系法院
要求撤下公告自己马上还款
看来这招对付老赖可不赖啊~
赶紧来随小编回顾本年度大戏~
(当事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周转资金困难 借款400万
叶某因工程项目资金无法周转,共向某建设公司借款400万元,借款到期后,叶某只偿还了100万元本金以及部分利息,还欠300万元本金及其余利息没还。
迟未还清欠款遭起诉
该建设公司到新洲区人民法院起诉了叶某,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叶某偿还该建设公司300万元本金以及70多万元利息,所有欠款于2015年2月15日前付清。
规避财产被“通缉”
然而叶某隐藏自己的财产,规避执行,执行法官数次调查其财产都没有获得线索,经过该建设公司的申请,新洲区法院于今年9月8日发布了执行悬赏公告,公布了叶某的照片,对于提供叶某行踪以及财产线索的知情人悬赏1万元。
大头照遍布全区
9月8日上午,新洲区主要的广场、叶某居住的社区以及叶某及其家人经常活动的公共场所,都张贴了悬赏公告。当天下午,叶某就主动联系法院,承诺一定还款。今年11月底,叶某凑齐了370多万元,一次性交到法院。
这是法院张贴的悬赏公告对不对
效果真好,悬赏一贴一个准
这不,武汉市中级法院发话了:
从2017年1月起
武汉市两级法院将全面推行悬赏追查“老赖”措施
进一步拓宽追查“老赖”及其财产的渠道
不懂啥意思?小编来解答~
☟☟
武汉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将推行的悬赏措施,将完全由申请执行人“说了算”!大概意思就是:
申请执行人可在平面或电视媒体上发布悬赏公告;也可在网络媒体、户外广告平台悬赏追查“老赖”;还可以在小区等公共场所张贴悬赏公告!
总结起来就是贴公告抓老赖,你抓我抓大家抓,老赖抓到了,回家过年早。话说为抓老赖武汉市法院曾开出巨额悬赏金,这事你知道不?
江岸区有一名“巨额”老赖,这名“老赖”拖欠申请执行人1400万余元,10月份江岸区法院悬赏28万元追查老赖线索。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提供,对线索提供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申请执行人将按其线索所获得实际变现执行款的2%作为奖励。悬赏追查措施武汉市按照最高法有关规定制定的。
不过,在此次武汉中院即将全面推行悬赏追查“老赖”措施中,悬赏金额完全由申请执行人自行决定;申请执行人也可以不选择“悬赏”这一方式,自己的案件是否需要“悬赏”,完全由申请执行人自己决定。
但如果申请执行人选择了“悬赏”,若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反悔,不愿支付悬赏金,法院将从执行款项中直接划扣,奖励给提供有效线索的群众。
与此同时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也重拳出击治“老赖”
要想安心过年
赶紧来法院还钱
☟☟
谨记举报监督电话
以后没事多抓抓老赖
养家糊口足够了~
—End—
来源:武汉晚报、 鄂法在线
编辑: 叶婷 实习生朱丽兰
咨询热线:4006075180
还没看够?进入“长江公益律师团”公众号点击右上角“查看历史消息”
长按指纹,识别二维码,一键加关注
或搜索公众号:长江公益律师团
您还可以通过新浪微博找到我们:
本公众号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敬请分享、关注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