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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一大波新规正式施行,不看亏大了!

2016年即将结束

新的一年,将有一大波新规影响我们的生活

每一项都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为从容迎接2017 年的新生活

下面这些新规内具体容

你一定要看仔细了!

☟☟

交通出行

一、坐飞机


自2017年1月1日起,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交通部《航班正常管理规定》)

二、坐火车


自2017年1月1日,铁路部门将进一步完善实名制车票挂失补办办法。旅客若在列车上、出站检票前丢失实名制火车票可找列车长或到车站出站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详情:【福利】2017年起,列车上、出站前丢失车票可挂失补办~

三、买车


2017年1月1日起,我国国Ⅴ排放标准将在全国范围全面实行。对于买车的人来说,就应该注意新车到底是国四还是国五标准的问题了,在国五标准实施之后,所有不符合国五的新车不能买也不能卖,更不能上牌。

四、考驾照


自2017年元旦起,公安部123号令将开始实施,这意味着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启用,2017年驾考新规主要内容包括: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选择教练员、选择缴费方式。

(3)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4)考点下放至县。对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5)实行自主报考,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缴费方式。

(6)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7)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全国均可补换。

(8)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

(9)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条件。

(10)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

(11)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推进与其他国际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生活

一、信用卡2017年新规


从2017年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调整包括:

1、取消信用卡滞纳金;

2、实行透支利率上限、下限区间管理,上限为现行透支利率标准日利率万分之五,下限在日利率万分之五的基础上下浮30%;

3、持卡人通过ATM机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限额,由现行每卡每日累计2000元提高至1万元。

二、盐业体制改革明年施行


国家发改委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三、16种不动产登记税费将减免


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实施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16种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减免优惠。

详情:快看: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出台,你省了多少钱?!(附通知原文)

四、社保卡基本实现全国一卡通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规定: 2017年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开放向其他公共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基本实现全国社会保障一卡通。

医疗

一、医保跨省结算启动


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

1、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2、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3、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划个重点就是,在哪儿住院,在哪儿报销!


详情:新规来袭!“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了!

二、中医药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


我国首部中医药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医药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对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因素。《中医药法》作为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对于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医药法根据民间中医从业人员主要是师承、家传等培养方式的实际,在充分考虑医疗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和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


中医药法规定,中医诊所管理模式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经备案的中医诊所不得开展备案的诊疗范围以外的医疗活动。


附:劳动法新规

一、七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将向社会公布


人社部发布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七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进行社会公布。包括:

(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的;

(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

(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

(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

(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二、企业劳动保障实行诚信等级评价


人社部发布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对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办法》将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级、B级和C级,对这三类企业分别有规定了相应激励和惩戒措施。具体划分标准为:

1、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

2、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3、办法对于C级,具体列明了几种情形,符合所列情形之一的,即属于C级: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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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央视社会与法、新华网

编辑: 叶婷  实习生朱丽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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