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着的车“撞”死人,车主赔十万?当事法院出来澄清:
世界之大 无奇不有
停在自家门口的车
居然“撞”死了人!
轿车车主欲哭无泪
死者家属告上法庭索赔40万
法院判决他赔偿10万余元
你以为就这样结束了?
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说正事之前先把这报道再回顾一遍
故事①
朱某喝完酒后,驾驶着电瓶车回家,电瓶车开得歪歪斜斜,不慎撞到了陈先生停在家门口的轿车,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大队作出的事故成因分析意见书,载明“死者朱某由于颅脑损伤死亡,送检的朱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份,其含量为2.40mg乙醇/ml血液;朱某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原告坚持认为,陈先生也应该承担部分责任,并当庭向陈先生索赔四十余万元。
陈先生觉得很冤枉,承办法官现场勘察情况,确定陈先生将车停放在自家水泥场地上,确实与相邻的村道之间存在一定的间距。
尽管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法官解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因此, 陈先生需在无责赔偿范围内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最终,法官做出了由保险公司赔付原告亲属10万余元的判决。
因搜索不到判决原文
大家都抱有怀疑的态度
众多法官也表示质疑
眼看该报道越传越广
审理法院江阴法院发布情况说明进行澄清
这一边
把车停在自家门口“撞”死人的车主
正在为上诉而操碎心
引起热议的还有件交通事故案
车主同样是伤透脑筋
并直呼自己也是受害者
这又是个什么事呢?
通过监控视频
基本可以还原整个事情的经过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b0385d1fphr&width=500&height=375&auto=0
(视频时长1分23秒 请在wifi下观看)
故事②
3月12日,深圳男孩亮亮(化名)在玩耍过程中,爬上路上正在等红灯的货车。亮亮两只手扒的是铁杆,脚下刚好有个台阶可以踩,司机根本看不到车尾。
绿灯亮后,司机转弯启动前行500米左右后,亮亮从车上跌落,随后被送医抢救。
亮亮是急性重型颅脑损伤,手术后清醒基本脱离危险,后续还需要治疗。亮亮的父亲无力支付医药费,他认为司机未注意到情况,应该承担责任。
对此,司机表示自己已及时送亮亮去医院,目前他的车和证都被扣,自己也是受害者。
进 展
3月18日11:38,深圳交警表示:#深圳交警关注# 3月12日15时45分许,余某某(11岁)在货车等待红绿灯时扒上货车尾部,在车辆起步行驶后从车上跌落受伤。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交警对涉案车辆进行检验鉴定,并将依法做出责任认定。
3月18日14:00,深圳交警发布通报:余某某从车上跌落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暂时没有生命危险。
目前,涉案车辆已进行检验鉴定。经深圳龙岗交警初步调查,余某某违法扒车,可能要负事故全部责任。交警最终将依据调查情况,依法做出认定。同时,对余某某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交警将协助家属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对于这一处理结果
网友们纷纷点赞
○
@samanthaweibo:看到这个结果松了口气,希望公平对待司机,也希望孩子好起来,更希望家长警醒
@夜雨赏荷:司机无责孩子担全责,这是法律范畴。至于是否困难,与交通事故责任无关,是属于民政救助问题。
@ZENGYUCONG:还驾驶员一个清白。请熊家长管好自己的熊孩子不要出来害人。谁违法谁负责,跟交通工具没有关系!!
看完这两件“特殊”的交通事故
你有什么感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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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东方网 、法眼观察
编辑 | 朱丽兰
投稿邮箱 | cjrb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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