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女工哺乳期被辞退,打官司竟然败了!就因为这个错误行为...

2017-04-06 长江公益律师团


小编教你如何找律师:律师团推出一款“神器”,法律咨询有它就够了!


生孩子请假无可非议

“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也有政策保护

比如说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可是一女员工居然在哺乳期被辞退

而且上诉后却败诉

究竟怎么回事呢?



事件经过



2005年7月起,女青年小邓在当地一家公司工作。2015年5月11日起,小邓因怀孕休病假后又休产假。


2016年1月初,小邓产假期满后,没回到原岗位工作,而是以孩子需要哺乳为由向公司申请,要求调整到其它区工作。公司3次书面告知小邓,公司现有岗位无法满足调岗请求,如果小邓仍擅自缺勤则视为旷工。


对单位的安排,小邓没有接受。2016年2月22日,公司以小邓连续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书面通知小邓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劳动仲裁



小邓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仲裁审理过程中,公司将合同解除理由通知工会,工会盖章并表示同意。


2016年6月27日,当地仲裁部门对小邓赔偿金请求不予支持。小邓不服,向海门法院提起诉讼。


女员工败诉



海门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邓产假期满后在申请调整工作岗位未获准之前,应当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但是,在公司三次明确无法调整工作岗位并通知其返岗、告知相应后果的情况下,小邓仍旷工1个多月,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


法院审理认为,公司依据员工奖惩规定,对小邓的旷工行为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将理由通知工会,该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规定。小邓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于法无据,对小邓要求公司给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请求,不予支持。





女员工虽有三期保护

却也不能任性而为呀

(企业必看篇)

当“三期”女职工有下列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女职工如有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其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根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女职工怀孕、在产期或哺乳期的也不在保护之列。


不过需要提醒用人单位的是,首先,单位要有规章制度;其次,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劳动者已经学习并签收了规章制度;最后,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关于“劳动者的哪些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详细规定。这样在女职工出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就可以此依法辞退并通知该女职工。


2、有严重失职或行为。如果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在工作中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的,而且由于上述两种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3、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即使是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无条件的予以辞退。


4、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劳动的合同。因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不管是否是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用人单位都可以无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正常情况下的三期保护

(女性必看篇)


 

一、哺乳期被辞退的赔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哺乳期被辞退的赔偿标准



哺乳期被辞退属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补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候的2倍工资款,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另外属于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如果有相关证据(如工作牌、工作证、工资卡、工作服、押金条等)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产假期间工资标准按基本工资算。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三、请求劳动仲裁的结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一可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是仍然根据该条规定要求按第87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这两个选择只能是二选一。


赔偿标准如下: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1、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2、分娩期:90天(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15天(每多生一个加15天) ;晚婚晚育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可申请加30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3、流产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4、上班期间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5、丈夫休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规定。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长达一个月呢。


 6、晚育者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7、怀孕期间工作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8、产前检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更多精彩:


男子哺乳期内提离婚获赔14.5万,朋友圈炸锅了!!


男子带情人扫墓,被原配抓包在坟前!你们考虑过祖宗的感受吗??(附视频)


小女孩30秒内遭掌掴50多次,泣不成声!他为何如此丧心病狂?!


一对老夫妻将儿子告上法庭,原因很简单:


银行卡被盗刷,只需证明一件事就能让银行全赔!留存备用~



—End—


来源 | 法务之家、扬子晚报网

编辑 | 朱丽兰  实习生杨丹婷

投稿邮箱 | cjrblawyer@163.com


cjrblawyer

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

 

4006075180


本公众号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

敬请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